高庄镇第一初级中学贫困生生活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索 引 号: | yishuigzzdycjzx/2022-000001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高庄镇第一初级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高庄镇第一初级中学贫困生生活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
为规范我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定。
一、贫困生认定制度
(1)具有本区户口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生)。
(2)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3)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4)丧父,丧母,父母离异残疾贫困家庭学生。
(5)父母双方严重疾病丧失劳动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
(6)革命烈士家庭子女。
(7)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8)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
(9)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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