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姚店子初级中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索 引 号: | yishuiydzzcjzx/2023-000005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姚店子镇初级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4-05-2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姚店子初级中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传达室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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