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姚店子初级中学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索 引 号: | yishuiydzzcjzx/2023-000005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姚店子镇初级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姚店子初级中学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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