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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

索  引  号: yishuiydzzcjzx/2022-000001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姚店子镇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4-03-0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低保户)、孤儿和残疾儿童享受。 资助标准为每学期补助按700元、600元、500元三个档次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免学费、免教材课本费;

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500元,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625元。

普通高中阶段:注册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每学期资助1000元。对建档立卡、低保、孤儿和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期进行1000元补资助。

高校:对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并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助学金资助1500元。并提供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材料用于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本材料内容若与相关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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