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
索 引 号: | yishuiydzzcjzx/2022-000001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姚店子镇初级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 |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低保户)、孤儿和残疾儿童享受。 资助标准为每学期补助按700元、600元、500元三个档次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免学费、免教材课本费;
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500元,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625元。
普通高中阶段:注册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每学期资助1000元。对建档立卡、低保、孤儿和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期进行1000元补资助。
高校:对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并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助学金资助1500元。并提供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材料用于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本材料内容若与相关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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