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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第五实验中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索  引  号: yishuidwsyzx/2023-000006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第五实验中学 发布日期: 2023-02-2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第五实验中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沂水县第五实验中学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的日常管理。按日对驾驶员进行考勤;

2、学校车辆应首先确保公务用车及职工通勤,用车应先经办公室报领导批准,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无权私自调用车辆;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因私自出车造成的后果,除责任自负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薪、停职或解聘处分;

3、燃油由办公室购卡统一充值,每月记录行驶里程及加油数量,按月统计油耗,发现超支严重追究驾驶员责任:

4、驾驶员要认真记录好加油数量及对应的行驶里程表,月底统一报办公室统计:

5、办公室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格考核:一年内无责任事故给予一定奖励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知识不达标禁止上路:

6、凡车辆保养、维修、更换配件等,由驾驶员由报,由定点维修单位造出预算,交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修车店修理;

7、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因个人责任违反交通规则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8、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定期清洗车辆,做到车外无灰尘,车内卫生整洁;

9、平时要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并做到小故障不过夜,大故障及时修理;

10、教职工上下班专车及校长专车停放北校区,其他车辆停放南校区,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入库及保管工作,确保停车安全;

11、招生期间车辆由招办和办公室协调解决,燃油费用计入招生成本。

 

 

沂水县第五实验中学

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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