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第五实验中学关于转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dwsyzx/2022-000009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第五实验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2-09-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五实验中学关于转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0〕15号)
各省属学校,各市财政局、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警备区)动员处,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动员局制定了《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动员局
2020年9月18日
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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