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第三中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索 引 号: | yishuisz/2022-000003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三中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三中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
1、教师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向学生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德育人,为人师表。
2、教师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各种极端化组织,不参与邪教活动。
3、教师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4、教师应积极认真地完成培训任务,无重大工作事故发生。
5、教师要衣着得体,着装体现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要仪表大方,举止文雅,语言文明,无损教师形象。
6、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课程表上课,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旷课、不提前下课。
7、严格请假制度,做到有事先请假。
8、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注重教学效果。
9、教师要按要求组织考试,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10、教师要严格执行培训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本班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安全教育。
11、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0节以上。
12、每次教研活动每位教师应做好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听评课记录本。
13、各校每学期初制订集体备课与集体教研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好教研工作(教师公开课、教师间的听课、评课及各项教研活动的记录),期末写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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