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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第二中学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索  引  号: yishuierz/2022-0000029 主  题  词: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二中 发布日期: 2023-06-2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第二中学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各种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坚持防患于未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重要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学校内的紧急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维护师生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基本立足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师生和学校的影响。

2、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管理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指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二责任人;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区分不同的事件类别,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要调动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积极性,要积极依靠街道、公安、交警、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力量,指导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目的

1、有效整合现有的突发公共事件组织管理机构和信息等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指挥、处置保障体系。

2、通过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登记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突发公共事件的秩序,明确学校内部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任务。

3、通过预案的实施,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规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五、适用范围

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校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和分类,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社会安全类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重大校园治安、刑事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灾难类事件。包括:校园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事故,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电、气、油等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事故,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突发灾难事故。

3.自然灾害类事件。包括:热带风暴、飓风、台风、龙卷风、暴雨、风暴潮、寒潮、高温、浓雾、海啸、潮汛、海水回灌、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4.公共卫生类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事件等级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据其可能造成的程度、波及的范围、影响力的大小、人员及财产的损失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市委、市政府出面组织协调,进行营救处置的紧急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II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区委、区政府协调多个相关职能部门整合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需要区教育局协调相关科室处置的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IV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只需要学校内部协调就可以解决的事件。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体系

学校组织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置本预案所涉及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组 长:孙卫东

副组长:魏书全 白培坤 刘英伟 段建磊 张永久

常永彪 李增顺 马立兴 武玉明 刘培华

王 强 徐后盾 张乐涛 戚 磊

成 员:王风云 张道廷 袁德成 李 江高连东 崔明玉

吴仕银 王兰华 王庆华 李祥利 袁中峰 崔永春

张桂凯 徐以海 张继伟 谭 峰 王婷婷 王友良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1)现场指挥组:组长:魏书全 组员:袁德城 崔明玉

2)应变保护组:组长:白培坤 组员:李增顺 姚文峰

3)人员救护组:组长:段建磊 组员:武玉明 谢发兰

4)疏散引导组:组长:刘英伟 组员:级部主任、班主任

5)通讯联络组:组长:张乐涛 组员:张桂凯 崔永春

6)沟通协调组:组长:张永久 组员:刘培华 王 强

7)后勤保障组:组长:徐后盾 组员:高连东 袁 华

8)日检记录组:组长:戚 磊 组员:孙明晓 薛彦涛

二、职责分工

1.现场指挥组:负责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抢救、处置各种应急事件、协调各小组工作。

2.应变保护组: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的周旋,紧急时的格斗、现场的保护等。

3.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县级以上医院。

4.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5.通讯联络组: 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6.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保险公司的联系等工作。

7.抢险行动组:负责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后勤保障组:负责物品管理及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三、工作制度

1、报告制度。学校一经发现上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在1小时内向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局办公室、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2、指挥和协调制度。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指导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各职能小组必须无条件地接受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协调安排。

3、奖惩制度。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组织老师学习并熟悉预案的内容,并适时地进行一些演练。同时要不定期的组织学生的疏散演练和防震、防火等安全撤离的演练。学校安全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改。对于管理不善发生有责事故的部门和人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责任心强,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与奖励。

工作程序

一、基本流程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同时按照“统一指挥、各司其责、专业处置”的要求,科学、合理、无误地做好先期处置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专业机构人员到场后,负责准确无误地介绍情况并协助其工作,直到处理解决好突发事件。

2、应变保护组应维护好事发现场的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和安置等各项工作,协助现场指挥组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现场指挥组要及时掌握事件的进展情况并向区教体局报告。同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3、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相关小组,在预案启动之后应立即自动到位,在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现场指挥组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有可能超出控制范围,应根据事件类别向上级组织提出请求,增派力量协助解决。

5、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未提及的其他教职工应主动参与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提供各种便利。

二、善后处置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学校负责具体落实;较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学校应在区教体局的统一指导下,与相关职能科室共同落实;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在上级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学校将协助县教体局安排落实。

2、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要在事故结束后组织力量协助专业人员全面开展灾情的核定工作,对事件情况、财产损失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方面进行评估,制定恢复计划,并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启动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

4、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开展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全校教职工要全力给予配合;及时分析和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上报县教体局。

三、宣传教育

1、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学校安全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法制、安全方面的学习与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2、学校要支持和督促保卫干部、卫生老师、门卫、特种设备专管员等参加专业性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3、学校每学年要组织开展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师生的应变能力、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的能力。应急预案的演练应包括计划、实施、总结三个阶段。通过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流程,提高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沂水二中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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