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二中普通高中资助申请指南
索 引 号: | yishuierz/2023-000005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二中 | 发布日期: | 2024-09-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二中普通高中资助申请指南 |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流程:
1.开学一周内,学生写出书面申请提交到学校。
2.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后30日内受理学生申请,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
3.审核结果在相关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统计汇总受助学生信息,加盖学校印章后,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5.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学生名单。
6.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助学金发给受助学生,按学期发放。
二、免学费 资助流程:
依照学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的学生名单,教育部门同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共同认定的符合条件学生名单,进行学费的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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