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二中普通高中资助申请指南

索  引  号: yishuierz/2023-000005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二中 发布日期: 2024-09-1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二中普通高中资助申请指南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流程:

1.开学一周内,学生写出书面申请提交到学校。

2.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后30日内受理学生申请,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

3.审核结果在相关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统计汇总受助学生信息,加盖学校印章后,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5.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学生名单。

6.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助学金发给受助学生,按学期发放。

二、免学费 资助流程:

依照学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的学生名单,教育部门同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共同认定的符合条件学生名单,进行学费的免除。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