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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二中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erz/2022-000009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二中 发布日期: 2021-09-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二中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资助政策是国家对每一个困难家庭“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接受公平教育、推进社会进步的民生工程。社会各界的捐资助学项目,是爱心组织和人士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奉献的温暖和善意。为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用在急需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达到精准资助、爱心帮扶的目的,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以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分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资助机构,归属学校政教处,配备专职人员1人,办公地点设在政教处,并配备电脑1台,打印机1台,档案橱2个,负责学生资助材料收集、上报、资助系统维护等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还有年级认定小组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认定小组由年级主任任组长,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三、资助对象与条件

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对象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认定档次及条件

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三档):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低保家庭学生(城乡)

6)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城乡)

7)孤儿;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重点困境儿童;

10)残疾学生;

11)烈士子女。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困难学生”(二档):

1)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2)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一档):

1)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2)父母务农无其它经济来源,有两名子女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历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4、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五、资助流程

1、学校将学生资助政策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学校利用微信群、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

2、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详述家庭经济状况,并提供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

3、班级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相关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班主任将名单在班内公示,组织拟受资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年级(级部)认定小组审核。

4、年级(级部)认定小组汇总、审核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5、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确定后,汇总学生信息,在宣传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首次受资助的高中学生,交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办理资助卡,助学金(生活补助)按学期通过银行卡发放。

8、学校接到县资助中心已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的通知后,组织受助学生签名,并存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学校通过宣传栏、微信群、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程序。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审核、公示、上报等工作程序和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保护学生隐私。妥善管理学生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交易和滥用学生资助信息,在评审、公示、审核等环节做好学生敏感信息保护工作。

3、严格资金管理。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经费,专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以及学生资助项目相关支出,资助资金结余不能挪作他用,结余在资助账户上。

4、加强过程监督。学校要严格学生资助工作的过程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出现问题的,将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沂水二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卫东

副组长:魏书全 白培坤 刘英伟 段建磊 张永久 常永彪 李增顺 武玉明 刘培华    王 强 徐后盾 张乐涛 戚 磊

成 员:王风云 张道廷 袁德成 高连东 崔明玉 吴仕银 李 江 王兰华 王庆华 

李祥利 袁中峰 崔永春 张桂凯 徐以海 张继伟 谭 峰 王婷婷 王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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