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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第二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索  引  号: yishuierz/2022-0000019 主  题  词: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二中 发布日期: 2024-09-1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第二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高中阶段:

(一)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二)

资助项目: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脱贫享受政策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所在学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学费免除手续。

初中阶段:

资助项目: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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