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erz/2022-0000058 | 主 题 词: | 教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二中 | 发布日期: | 2022-08-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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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是在县政府领导下,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确保年满6周岁的沂水户籍儿童全部入学;确保沂水在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确保具有学习能力的沂水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依据人口分布、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城市发展等因素确定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片区,新入学儿童少年依据户籍及居所地等条件,登录平台,注册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加强招生监管,招生过程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入学新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三)坚持严控班额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须严格控制班额在53人以内(合理预留休学学生复学学位)。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
(四)坚持全程网办的原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数据信息归集,升级完善招生管理平台,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本年度招生报名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涉及到的“信息填报—材料上传—批次审核—录取公示—入学通知”等工作,全部通过“临沂市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坚持“房户结合、批次招生、应入尽入”,全覆盖、全流程网上办理,实行一次办好。
二、招生计划
全县小学一年级:城区学校计划招收146个班,乡镇(街道)所辖学校计划招收211个班;全县初中一年级:城区学校计划招收120个班,乡镇(街道)所辖学校计划招收134个班,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城区初中:除沂蒙中学(接收原于家官庄片区)、第四实验中学南校区(接收原柴山片区、吴坡、上下峪子村、越庄、北小官庄及诸坞片)、第五实验中学(接收原七里初中片区)三个学校可招收寄宿生外,其他城区初中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安排学生寄宿(含午休)。
三、招生条件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城区学校。招收具有城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城区学校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城区小学招收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要求:①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②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2.城区初中一年级报名条件:①城区小学2016级在籍在校毕业生;②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县外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片区内无房产的原则上不予接收。
(二)乡镇(街道)所辖学校。招收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生活能自理的残疾儿童少年(具体以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鉴定评估为准)。
(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驻地区域及周边,坚持“公民同招”,招收自愿就读的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四、招生流程
(一)平台报名。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容沂办”APP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1.用手机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实名注册,通过手机端进入报名页面,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登录端口(学生类型包括:城区房产、城区户籍、随迁子女、优抚对象、乡镇学校、民办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直升本校初中,不需要学生登录平台报名),登录方式见附件2。
2.家长也可以用手机下载并安装“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通过手机端登录报名页面,登录方式见附件2。
(二)批次审核。城区学校及县审核组通过政务数据接口,对家长填报的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按招生批次顺序进行网上审验。审核未通过的,在信息平台显示“未审核通过”。
(三)录取公示。8月23日,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四)入学办理。8月25日起,家长根据公示情况,截图打印入学通知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
五、录取办法
2022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户口所在地托底、网上信息填报、大数据信息比对及实地查验相结合的办法,网上不能自动校验的需提交证明材料(附件3)。
(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城区学校招生实行划片、批次录取与直升相结合的方式。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含实验中学东校区)的小学毕业生,在本校初中直升就读,不参与划片招生。如监护人迁移至其它学区居住,应提前告知原毕业学校,再按新的房产申请服务片区初中学校。录取时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居民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全部接收入学。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户(籍)房一体”优先的原则,实施分批次安置入学。
第一批次:本县城区户籍,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第二批次:非城区户籍(含非本县户籍),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第三批次:本县城区户籍在申请学校片区,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的;
第四批次:按(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须孩子和(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且提供父母名下在城区无房产的查档证明。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招收完成后,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分批次安置入学。
第一批次:接收有社会保险、纳税申报、营业执照(单营业执照不作为入学的依据)等手续齐全,经大数据校验属实的学生;
第二批次:接收城区小学毕业的在籍六年级学生。
其他确系长期在城区内生活、无自有房产,但居所相对固定的随迁人员子女,在城区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按程序回户口所在地中心校填写《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附件7)。经中心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再由第一志愿学校复核,志愿学校核实无误的签字确认后返回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登录平台上传材料,进行网上报名。招收办法是:①志愿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的,由学校出台办法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②第一志愿派位未成功的学生,按照第二志愿进行统筹安排。
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或不服从调剂安置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乡镇(街道)所辖学校招生工作
各乡镇(街道)所辖学校由中心校负责,进行网上报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乡镇(街道)学生,需持佐证材料到乡镇(街道)中心校提出申请,中心校做好核实,签字盖章后于8月8日前上交教体局备查。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在招生平台的乡镇(街道)端口登录报名;经核验属实、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乡镇(街道)签字盖章的,待招生平台的有关端口开放后注册登录报名。
各乡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网上招生报名宣传工作,通过印制网上招生报名明白纸、专题培训等形式,指导辖区内新生家长按时报名。家长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工作,对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原毕业学校(幼儿园)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顺利报名。要全面做好辖区学龄儿童信息摸底,并逐一发放入学告知书,告知书中要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要求接受义务教育。因病不能按期入学的,需列出名单,经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批准,并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三)特殊教育(群体)招生工作
1.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2.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推进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高层次人才、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重大招商项目核心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以上人员子女需由相关部门提报名单,审核通过后登录招生平台报名。引进人才子女,需要组织部门出具证明;重大招商核心人员子女,需要招商局出具证明;县人民武装部提报符合在沂水县入学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名单;县公安局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名单;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名单。
4.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学校统筹多孩同校同学段就读。城区常住居民中,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监护人已有子女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因片区调整,其他子女申请到同一学校同一学段就读的,在学位允许条件下,由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核实后予以接收。学位不足的,按现在划分的片区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向县教体局申报备案,经县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家长8月8日-11日通过注册登录“临沂市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届时系统将自动建立新生学籍。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县政府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审核和监督。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招生工作重要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设立招生办公室,选派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参与招生工作,把招生工作作为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招生报名期间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各学校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二)做好宣传引导。坚持线上线下联动,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沂水教育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与引导。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号、学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和流程。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指导家长做好报名工作。
(三)严格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严禁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全部招生完成后,招生系统将依据家长填报的入学信息直接为学生建立新学段学籍。对私自招收、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由此引起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各学校还要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教师出卖和故意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信息。继续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方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重叠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主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落实好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入学通知书、复学通知书等制度,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四)严肃工作纪律。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免试入学规定,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县里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其所申报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严格执行过程管控考核机制,因学校无接待而上访、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乱拉生源、学生异常流动、有学位而拒接报名、按分数录取等情况,将视情节扣相应学校(中心校)量化考核分。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于8月初将本单位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负责人咨询电话、学校负责人监督电话通过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今年线上报名与审核工作顺利推进。
县教体局咨询电话:2276879 2218239
县教体局监督电话:2216895 225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