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第一中学学校紧急事态处理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yz/2023-000005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一中 | 发布日期: | 2023-06-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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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第一中学学校紧急事态处理应急预案 |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事态的种类
“紧急事态”是指校园内外伤害事件、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学校安装、调试好红外线报警装置和紧急报警按钮。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学校指定报警人员、信息员,建立防范学校暴力事件处理应急工作小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知情人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保卫科科长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4.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件。
四、善后处理
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五、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及时报告。
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