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第一中学学生在校急性伤病及体育活动受伤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yz/2023-000005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一中 | 发布日期: | 2023-06-2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一中学学生在校急性伤病及体育活动受伤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
为了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预防和减少伤害 事件隐患,提升学校应对伤害事件的处理能力,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一”原则,建立应对迅速、处理及时的防范体系,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预防管理
1.学校应建立体育活动(体育课)的管理、规章制度。2.学校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3.对身体有问题的学生要劝其退出活动。
4.体育活动(体育课)应有体育专职人员带领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放松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参加体育活动。
5.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学生活动中保证体育专职人员在场指导。
6.学校体育活动应保证每班配备一名教师指导和管理。
7.学校应当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
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
(二)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件甚至伤及生命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情况严重者,应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2.及时收集有关事件信息,保存好有关证据、资料,并作好相应的记录。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
3.学校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严重伤害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
4.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组织探望、回访。
5.做好宣传教育,控制事态扩展,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