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第一中学2021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实施细则
索 引 号: | yishuiyz/2022-000002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一中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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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第一中学2021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实施细则 |
一、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和基本申请条件:户籍在沂水、学籍在沂水一中的高一、高二、高三应届在校生。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分上、下两学期执行。具体分为每学期:Ⅰ档750元,Ⅱ档1000元,Ⅲ档1250元。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县资助中心按我校高中三个年级学籍总人数的10%分配名额。本学年我校的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为635个。
四、认定、评审、发放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助学金评审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一次,在所有提出申请的困难学生中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步骤如下:
1、学生:班主任在班会上先做出宣传说明,然后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空白表由班主任打印)。
2、班级:各班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结合这些同学的日常生活、消费等因素,对班内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评议认定,然后完成: ①.将认定结果在班内公示(有模板)两个工作日,②.填写电子版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③.填写并打印《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记录》,一并报送级部。
3、年级:各年级成立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对各班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后统一进行评比筛选、审核认定,最后确认出本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结果(对应的困难层次),然后完成:①.填写电子版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②.填写并打印《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记录》,一并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学校资助中心在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沂水一中学生受助资格评审小组》,将各年级认定的困难学生集中后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并根据学生的困难层次赋予国家助学金相应档次,最后生成《沂水一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汇总表》,在全校进行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家长的共同监督。
5、公示过程中,由各班主任组织受助学生认真填写正式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注意:表中 “班级审核意见”栏填写“经班、级、校三级评议,××同学享受国家助学金Ⅰ档750元”(或Ⅱ档1000元,Ⅲ档1250元),由班主任签字后逐级上报。
6、公示期结束后,由校资助中心将所有纸质、电子版材料上报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7、学校资助中心为没有办理过农行卡的同学集中开卡并等待打款。
8、最后,发放国家助学金储蓄卡并由受助学生签字、按手印备档。
五、发放管理: 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由中国农业银行(沂水县支行)承办,原受助过的学生以及办理过农行卡的同学只需统计个人的农行卡号;没有办理过农行卡的受助学生,请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右上角写清班级)集体办理。(无农行卡又无身份证的受助学生,请速办理临时身份证,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拍照,后到政务大厅办理,说明情况后公安机关会快速予以办理)。
⑵.高二、高三原受助学生如有转出、休学或者辍学等情况,班主任要及时上报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如发现弄虚作假、冒领、扣减、顶替等行为,将取消学生受助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特别注意:年级用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中已填入的部分学生,都是享受免学杂费的学生。其中,建档立卡贫困生按规定应享受国家助学金最高档(Ⅲ档1250元),其余的也要享受Ⅱ档或Ⅲ档。
七、时间安排: ①.11月17日(周三)晚上: 各班完成民主评议;
②.11月18日(周四)下午17:00: 各年级完成本级困难学生认定;
③.11月18日(周四)晚上: 班主任组织受助学生集中完成《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④.11月19日(周五)课间操: 各班收齐所有上报材料送交级部;
⑤.11月19日(周五)中午11:00: 级部将所有材料收齐、排序后,连同电子版《年级汇总表》一起送交学生资助中心(办公楼门厅西第一口)。
八、报送材料收缴:报送材料明细如下:
1、班级: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按学籍号排序,不装订;
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顺序同上,每班装订一本;
③.未办理过农行卡的受助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有本人农行卡的同学只统计农行卡号,不再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在右上角用铅笔写清班级,不装订;
④.《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记录》,每班一页(有模板)。
2、级部: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按班号排序,不装订;
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班号排序,每班装订一本;
③. 身份证复印件,按班号排序,不装订;
④.《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记录》,按班排序,每年级订一本;
⑤.《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记录》,每年级一页(有模板);
⑥.《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版Excel表格。
沂水一中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