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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沂水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yz/2024-000002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一中 发布日期: 2024-05-2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2024年沂水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沂水县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临沂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临教基字〔20244号)、《临沂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临教职字〔2024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严格执行按行政区招生录取并注册学籍的办法,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为学籍或户籍在本县并在本县参加当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我县四处普通高中计划招收高一新生共计7700人。其中沂水一中2300人(含普通高中自主招生100人、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50人),沂水二中1900人(含普通高中自主招生100人、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40人、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特长生50人),沂水三中1750人(含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40人),沂水四中1750人(含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30人)。

(二)职业学校(技校)招生计划

我县职业学校(技校)计划招收2024级新生3500人。其中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2500人,沂水县技工学校1000人。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由县教体局统筹组织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工作。

(二)填报原则

1.考生自愿原则。考生填写《2024年沂水县高中阶段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共报六个志愿,不得空缺、不得重复。志愿填报坚持考生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考生填报志愿,不得违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

2.双重确认原则。考生志愿填报表,由考生及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各初中学校将所有考生志愿录入汇总表,按班级打印,由考生本人再次核实,确保与志愿表一致后,由考生本人再次签字确认。志愿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改动。

(三)志愿分类

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职业学校(技校)志愿。第一、二、三、四志愿是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可填报学校包括沂水一中、沂水二中、沂水三中、沂水四中、沂水县体育运动学校(仅限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特长生填报)。第五、六志愿是职业学校(技校)志愿,可填报学校包括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沂水县技工学校。

(四)填报方法

1.自主招生

已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并被预录取的考生,在填报《2024年沂水县高中阶段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时,第一志愿填报被预录取的高中学校,其他志愿根据考生意愿及有关要求自行填报。

2.体育特长生

体育特长生分体育运动学校特长生和普通高中特长生。在填报《2024年沂水县高中阶段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时,进入体育运动学校专业合格线以内并获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之前填报志愿,第一志愿填报“沂水县体育运动学校”,其他志愿根据考生意愿及有关要求自行填报;进入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专业合格线以内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被预录取的高中学校,其他志愿根据考生意愿及有关要求自行填报。

3.普通生

普通生根据考生意愿及有关要求自行填报。

四、录取办法

县教体局统筹全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达到C及以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

1.自主招生录取

沂水一中、沂水二中计划自主招收高一新生各100人。已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并被预录取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到满分的80%以上,正式被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录取;达不到满分80%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录取,按照考生志愿参加全县普通生批次录取。如果完不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剩余计划作为普通高中普通生计划指标。

2.体育特长生录取

体育运动学校、普通高中进行体育特长生招生,其中体育运动学校计划招收50人,沂水一中计划招收50人,沂水二中计划招收40人,沂水三中计划招收40人,沂水四中计划招收30人。

同时进入体育运动学校和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专业合格线以内的考生,在正式录取时,优先进行体育运动学校录取,再进行普通高中录取。已经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再参加后续普通生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按照考生志愿参加全县普通生批次的录取。如果完不成特长生计划,剩余计划作为普遍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

1)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特长生录取

体育运动学校在进行体育特长生录取时,先进行体育运动学校在校生录取,然后进行非体育运动学校在校生录取。

①体育运动学校在校生:进入体育运动学校专业合格线以内并获得专业合格证的体校考生,录取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024年沂水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下100分,然后按照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②非体育运动学校在校生:进入体育运动学校专业合格线以内并获得专业合格证的非体校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

专业成绩相同的,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分别按道德与法治、文化课总分、语数英三科总分和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分数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2)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

获得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预录取资格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到满分的60%以上,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和体育综合测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按照考生报考学校、专项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指标生录取

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扣除自主招生和体育特长生计划数)60%的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严格按照初中学校学籍平台人数进行确定。指标生的分配对象为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指标为止;未完成指标生分配数量的学校,全县设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2024年沂水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下20分;控制线下20分,如果还有学校完不成指标生分配数量,剩余的指标作为普通高中普通生计划指标。

4.普通生录取

对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先根据全县招生计划及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指标生录取情况划定录取线,再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分四段进行录取。

第一段: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在第12000名的考生(已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参与排名),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沂水一中录取601名、沂水二中录取483名、沂水三中录取457名、沂水四中录取459名。录取办法是:首先按照考生第一志愿进行录取,未取满的学校再依次按考生第二、第三、第四志愿进行录取。

第二段: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在第20014000名的考生(已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参与排名),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沂水一中录取601名、沂水二中录取483名、沂水三中录取457名、沂水四中录取459名。录取办法是:首先按照考生第一志愿进行录取,未取满的学校再依次按考生第二、第三、第四志愿进行录取。

第三段: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在第40016000名的考生(已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参与排名),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沂水一中录取601名、沂水二中录取483名、沂水三中录取457名、沂水四中录取459名。录取办法是:首先按照考生第一志愿进行录取,未取满的学校再依次按考生第二、第三、第四志愿进行录取。

第四段: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在第60017490名的考生(已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参与排名),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沂水一中录取447名、沂水二中录取361名、沂水三中录取339名、沂水四中录取343名。录取办法是:首先按照考生第一志愿进行录取,未取满的学校再依次按考生第二、第三、第四志愿进行录取。

注:①普通生在第一、二、三、四段分别录取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分别按道德与法治、文化课总分、语数英三科总分和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分数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②在第一、二、三、四段录取时,沂水一中、沂水二中的录取学生数包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

③自主招生及体育特长生计划未录满时,剩余计划数作为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计划,各段各学校录取人数会相应变化。

(二)职业学校(技校)录取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在2024年沂水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已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参与排名),根据职业学校(技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1.专业选择

已被录取到职业学校(技校)的考生,须在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发布会第二天)到相应录取学校报到,并选择专业。每位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就读专业(至少选择6个),并将所选专业进行排序,且服从调剂。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所选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选的第一专业已录满,则从其所选的第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依此类推。

2.补录程序

若职业学校(技校)的招生计划在第一次报到后还有未录满的专业,学校会发布补录通知进行补录。

学校根据未录满的专业情况,按照补录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在考生所选的补录专业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若考生所选的第一补录专业已录满则从其所选的第二补录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录,依此类推。

注:①在录取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分别按道德与法治、文化课总分、语数英三科总分和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分数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②已被职业学校(技校)录取的考生,若再报考“三二连读”被录取的,不再保留原录取资格。

以上按程序录取的新生,均由县教体局会同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学校、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沂水县技工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各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教体局成立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县直有关学校、各乡镇(街道)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方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了解考试政策,增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各学校要建立公示制度,将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录取办法等提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超过规定班额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擅自注册学籍;严禁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四)强化监督问责。要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管,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附件:1.2024年沂水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2024年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表

3.2024年沂水县高中阶段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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