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监督(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yz/2022-000012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一中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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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监督(解读) |
一、背景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强调“教育是民生之基,是社会公平的底线,承载着千万个家庭的希望”。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是新时代优化基础教育管理、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教育变革创新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并对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做出了重要指示批示。
近年来,各级党委、各级审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巡查检查发现,个别食堂已成为转移公用经费、滥发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的温床,出现了公款私存、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巡查、审计对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通过“聚焦中心小学学校配餐(食堂)管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工作,对加强食堂财务管理、降低学校行政成本、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现行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相关文件和政策
(一)深入了解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相关文件
除了国家的会计准则、财务规定、现金管理规定、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通用政策和规定外,国家和省还专门就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出台下发了以下几个文件:
1、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教财〔2012〕2号)。
2、《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国食药监食〔2011〕178号 )
4、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体字〔2019〕10号)
5、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
6、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后勤字〔2021〕2号)
7、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出台关于《 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21】1号)
8、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处函【2021】12号)
全面把握文件主要精神
基本要求
体制机制: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实行校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内控制度:一是要独立开设银行账户,规范开展核算;二是设立食堂财务机构,配置会计岗位,配备会计人员。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三是要完善食堂定价机制,严格控制结余;四是要实行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规范运营管理。
收费性质:自主经营食堂收费性质:食堂收取的伙食费为“服务性收费”,《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课后服务费等”。委托经营食堂及配餐收费为:“代收费”,《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其代理人自愿选择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学校代付的费用。”
经营方式: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
目前现状,我县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的模式为:自主经营;按照“非营利性”的要求,自主经营,由本单位工作人员兼职管理食堂的各项事务,全面负责食堂的食材采购、存货保管、外聘厨师、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等事项管理。其中有个别食堂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劳资双方权利和义务,按期结算劳务派遣费用,学校食堂会计根据劳务费发票结算。
物资采购
严格索证索票: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规范采购行为: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教体局公开招标确定的供货商统一采购。
采购人员管理: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学校应实行双人采购,人员不足的可由教职工陪同采购,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轮换一次。
3、库房管理
库存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出入库核算执行“加权平均法”(成本计价方式,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根据出入库单,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库存物资明细账。
出入库管理: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2个以上人员签字验收。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材要先进先出(就是先购买的要先用,避免在库房过期、霉变等)。
库存管理: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每天都要账实核对,每周向食堂会计报送一次入库、出库单。每月底清查盘点一次,并于当月末及时把盘点表报送会计。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
4、财务管理
管理体制: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
票据管理:学校食堂收取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收入管理:食堂收入是指学校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食堂收取的伙食费为“服务性收费”。
食堂收入主要包括:伙食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学校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食堂的收入应进行明细核算,教职工伙食费收入须单独反映。
学校食堂预收的伙食费不得直接计入食堂收入,应在每月末对师生实际就餐次数和金额进行结算,并按月以结算金额确认收入。
食堂收入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
支出管理:食堂支出包括人员费用、基本伙食费用、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摊销费用等。不得将应在学校公用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
成本核算:学校食堂成本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核算依据,不包括财政投入的房屋建筑物折旧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食堂房屋的维修费应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学校食堂成本支出项目包括:伙食成本费用、资产处置费用。
(一)明确学校伙食成本费用项目包括:一是原材料成本。包括当期实际耗用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蔬菜、燃料、水电费及其他原材料成本。二是人工成本。包括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按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三是设备折旧及低值易耗品成本。非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形成的食堂固定资产,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不同设备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并计入食堂成本。
(二)建立食堂定价机制,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确定合理的饭菜价格,学校每月对食堂的收支进行核算,应及时调整伙食费标准,确保历年累计结余控制在年度收入的3%以内。
(三)规范学校接待公用用餐结算,学校接待公用用餐由学校按实际消费据实结算,不得拖欠或列入学生用餐成本。
结余管理: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结余专项用于平抑原材料价格、改善师生伙食等。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信息公开: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当前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收支管理不规范
1.学校食堂没有开设食堂专用银行账户,收取的餐费没有上交学校经费账户或由财政部门代管。存在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现象。
2.学校食堂已开通食堂专用银行账户但无法使用转账功能,个别学校食堂开立食堂专用银行账户未使用。出现了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等违纪行为。
(二)票据管理不规范,不合规票据列支金额大
1.自制或外购收据。
2.使用白条列支。
3.使用虚假发票。
(三)多列支出违规盈利,用于弥补学校经费和发放教职工福利
1.部分学校在食堂成本中列支非食堂人员人工费、水电费、设备购置费、运输费等费用。
2.有的学校将发放教职工物资福利在学生伙食费中报销;有的学校将教职工小食堂所需物资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部分学校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直接用于教职工劳务费和伙食费。
3.有的学校直接在食堂账中发放教职工补贴。
4.虚列成本,设置账外账或“小金库”。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包包账或无账现象
部分学校没有按要求填制会计凭证、设置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没有进行账务处理。
(五)物资采购不规范,大宗物资采购未完全纳入统一采购
未按合同范围采购,超供货商经营范围采购。
有的学校大宗物资采购虽然通过了供应商平台,但在平台外指定供应商直供。
(六)库房制度不落实,管理存在漏洞
有的未建立出入库登记验收盘点制度,有的食材出入库品种、金额和数量不相符,有的库存物资无台账,有的1人经手多个岗位,失去内部牵制。没有登记库存物资明细账。
四、加强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食堂财务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最薄弱的环节。究其原因,一是政策和外部环境上的困难;二是因不懂政策、法规而不知道如何管理;三是因为“乱”而不愿管、不敢管;四是因为部门利益而有意不管。还有就是国家、省、市下发的文件,到了主管部门大部分是转发上级文件,没有研究研究政策,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配套政策文件,有些校长对学校食堂管理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些文件政策,即使收到了文件也不学习、研究文件,从而形成了政策、制度的真空地带。
在当前形势下,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聚焦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知》及工作方案,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学校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的态度,正视问题、勇于担当,切实担当起对学校食堂财务指导和管理的责任,规范和加强食堂财务管理。
规范管理体制机制
1.教育和体育局层面:食堂财务是学校财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要明确责任科室,二是要有一系列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办法,包括制度建设、人员培训、食堂检查、考核、财务审计、事件追责和处理。
2.学校层面:要从三个方面明确机制。
一是校长负总责;二是建立食堂财务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总务主任、主管会计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三是成立核算机构,配置会计岗位,按照内部控制要求设置食堂会计、出纳、库房管理员等岗位,组建食堂财务日常管理团队(食堂负责人、会计、出纳、采购员、库房管理员)。
总校、中心校所属分校、初中、小学、村小、幼儿园按“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原则,总校及中心校设置食堂会计、出纳岗位,总校库房管理员负责总校库房管理,分校及中心校所属学校、幼儿园设置食堂报账员、库房管理员岗位,并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明确学校各会计岗位职责。配备具有专业技能的食堂财务人员,也可由学校财务人员兼任,在业务上应接受学校财务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1)库房管理员的职责:一是对本单位所有食堂采购的物资进行收发及验质。二是收发放物资时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食材验收单(或供货商的配货单)及厨房大厨填写的提料单填写入库、出库单,一式三联。三是每天都要账实核对,每周向食堂会计报送一次入库、出库单。每月底清查盘点一次,并于当月末及时把盘点表报送会计。四是根据出入库单,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库存物资明细账。
(2)出纳的职责:一是负责日常财务收支活动,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完整;二是参与食堂物资采购和管理;三是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每天账款相符。
(3)会计的职责:一是负责日常财务收支活动原始凭证的监管、整理;二是负责食堂日常收支的记账和报表工作,总校及中心校会计要定期与核算点做好对账和衔接;三是负责收款票据的管理;四是定期公布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情况。
(二)账户开设及账簿设置
1、开设食堂专用银行账户
学校食堂应开设财政审批的食堂专用银行账户,总校所属分校、中心校所属的学校、幼儿园,在总校、中心校食堂专用银行账户的基础上设立分级账簿。
所有收入一律通过食堂专用银行账户核算,使用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且报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备案的“食堂专用收据”;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要使用财政专用票据。
积极推行网上缴费,原则上伙食费不得以现金方式收取,家长及教职工可通过学校食堂网银或学校微信服务号,使用PC端、手机端直接将伙食费转入食堂专用银行账户。
主要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出台《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21】1号)文件第四条“完善学校自营食堂内部控制”中强调:“独立开设银行账户,规范开展核算”。
会计账簿设置
根据“鲁教财发【2021】1号”及“鲁教财处函【2021】12号”文件的要求,单独设置食堂会计账簿,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食堂收入和成本进行明细核算。
账簿设置
食堂会计账簿设置“总分类账”、“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包括:“三栏式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数量金额式明细账”)、“固定资产备查账”等账簿进行核算。
账簿名称 |
记录人 |
依 据 |
核对依据
|
总账 |
会计 |
记账凭证或科目汇总表 |
明细账
|
明细账 (收入:三栏及多栏、支出:三栏多栏、往来) |
会计 |
记账凭证 |
记账凭证、总账 |
现金日记账
|
出纳 |
收付款凭证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日记账 |
出纳 |
收付款凭证 |
银行对账单 |
数量金额库存物资明细账 |
保管员 |
入库单、出库单 |
会计库存物资金额账及实物数 |
3.会计科目设置
根据“鲁教财处函【2021】12号”文件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
(三)加强收入支出预算管理
收入预算
年初要测算全年就餐次数,根据伙食费收取标准预算全年伙食费收入,要根据学段收费标准测算不同学段的伙食费收入。
支出预算
根据上年度支出结构占比,同时食堂采购员、管理员要对当前市场食材价格、工资标准进行调研并预测本年度食材价格、人员工资等,预算本年度人员费用、基本伙食费用、管理费用、其他费用。
学期末以学生实际就餐次数与预收餐费次数差额,向学生结算伙食费。
(四)规范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
物资采购管理
成立三人以上采购小组,所有采购的原材料或物资都必须实行双人采购;特殊情况只有一人时,须有轮值的中层值班人员陪同;学校可以设置党员流动岗监督采购、验收、出库全过程。
推行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规范运营管理。要严格按照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 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 2020〕17号)要求, 实现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 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采购。
统一采购必须取得正规发票,不得以自制票据和随货同行单等白条入账。加强学校食堂库存物资管理, 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库存物资明细账,按月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索证索票,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
为保障学校食堂原材料或物资的安全可追溯,食堂原材料要通过教体局统一招标的供应商平台采购。
出入库管理
入库管理:物资入库时,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物资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入库单,食堂负责人、采购人、仓库保管员分别在入库单签名确认后交由保管员记账。
出库管理:物资出库时,由食堂负责人、仓库保管员、领用人分别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当天领用的物资没有使用完的,食堂负责人、领用人和仓库保管员共同清理后登记回库。物资领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五)食堂收入管理
《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食堂收取的伙食费为“服务性收费”。
食堂收入范围
“鲁教财发【2021】1号”明确食堂收入的范围:食堂收入是指学校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食堂收入主要包括:伙食费收入(家长全额缴纳或部分缴纳伙食费收入、教职工缴纳的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改善农村中小学营养健康餐费补助、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学校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料处理等产生的收入)。食堂的收入应进行明细核算,教职工伙食费收入须单独反映。
开具教体局统一印制,并报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备案的“食堂专用收据”。
食堂收入确认
“鲁教财发【2021】1号”明确:学校食堂预收的伙食费不得直接计入食堂收入,应在每月末对师生实际就餐次数和金额进行结算,并按月以结算金额确认收入。
3、收入确认原则
学校食堂财务人员在确认收入时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属于当期的计入当期,既不能提前也不能拖后。
(六)规范成本和利润管理
严格控制食堂成本
学校高度重视成本管理。把成本管理作为食堂管理的重要环节,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通过成本分析来不断优化管理、降低成本。“鲁教财发【2021】1号”文件要求:学校食堂成本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核算依据。学校食堂成本支出项目包括:伙食成本费用、资产处置费用。
由财政或其它政府部门、社会捐助投入的固定资产等,不得纳入折旧成本范围。
房屋场所日常维修和维护费用,应计入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纳入食堂成本支出。
与食堂经营管理无关的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列支。
政府保障或纳入编制管理的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保险、就餐看护补贴不得计入食堂运营成本。要明确区分幼儿园的保育员与食堂从业人员。幼儿园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会计、出纳、库房管理员是食堂的管理者,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均不得在食堂“人员支出”中列支。
规范学校运行成本与食堂运行成本的关系,防止目前存在的一种转移食堂利润的方式:将应由食堂承担的水、电等费用记入学校公用经费,扩大食堂利润;同时虚列食堂食材成本,套取或转移食堂收入。
严格控制食堂利润
食堂要严格遵循“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
学校每月对食堂的收支进行核算,确保全年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
食堂结余应结转下一周期继续用于改善学生伙食质量或弥补后期亏损,不得发放福利或其他支出。
严禁转移食堂收入,严禁虚列支出套取食堂资金私设小金库,严禁发放教职工福利等挤占学生利益的行为。
食堂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及监督
食堂财务管理及核算在我们面前的不仅仅是“白纸黑字”,它还是食堂管理的整个过程,它能看到:采购合同、验收单、支付单、出入库单、各种采购发票等,我们要审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是否有缺项、前后是否矛盾、数据是否一致、资料是否缺项、发票要素是否齐全等等。根据沂教函【2022】8号文件《关于聚焦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和工作方案。就食堂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及监督要求如下:
严格采购管理
建立健全采购制度。
成立三人以上采购小组,所有采购的原材料或物资都必须实行双人采购;特殊情况只有一人时,应有轮值的中层值班人员陪同;学校可以设置党员流动岗监督采购、验收、出库全过程。
推行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规范运营管理。
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20〕17号)要求,实现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采购。严禁超合同范围采购,超经营范围采购。
加强库存监管
加强学校食堂库存监管,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库房管理员对本单位所有食堂采购的物资进行收发及验质,发现质量或数量问题不能入库的,应上报食堂管理人员处理。
建立库存物资明细账,每天要对库存物资进行清点,及时向采购人员提供库存信息,每周要对库存物资数量核对一次,按月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库房管理员不得擅自把物资转借、挪用、租赁给他人。
强化收支预算
合理编制中小学校食堂预算。学校食堂年初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严把“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三道关,把“公益性、非盈利性”落到实处。
与餐食无关的收入、支出一律不得列入预算。
严格收支范围
严格食堂收支范围,超预算、无预算的收支一律不得进入食堂核算。
1.食堂收入管控
收入要全部按时存到银行,不得坐收坐支,不得公款私存。严禁将收取的伙食费存入个人账户,将食堂公款私自转移至个人账户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严禁转移食堂收入,挪用食堂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将学校的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
2.食堂支出管控
支出时大的学校由出纳开具支票从银行取款;小规模学校实行备用金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严禁以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如有遗失、假币等,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结算物资食材款,必须按实际价格支付。不得虚报瞒报,虚增成本,虚开发票,套取伙食费。
3.食堂结余管控
严禁将食堂结余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用于学校招待费支出或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严格审查票据
物资采购必须取得正规发票,不得以自制票据和随货同行单等白条入账。物资供应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电子发票),自然人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劳务托管费,应取得劳务托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电子发票)为原始凭证,不得以内部自制工资表做为原始凭证。
水费、电费、燃气费应有水务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电子发票)为原始凭证。
结算时出纳员要对票据做到“六查两比较”:
“六查”
查真伪。出纳对票据的真实性负责,特别要注意税务票据领取人、供货方和印章三者一致,避免出现借发票、假发票等问题。
查要素。出纳员要检查发票要素是否填写完整。如:购货单位名称(学校名称+食堂),货物名称(货物名称是否与附件一致)、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销货单位的名称、税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等要素。
查签字。检查发票签字是否齐全。如:采购人、验收人、库房管理员、食堂负责人、食堂会计(可盖审核章)、分管校长、校长等签字,是否有冒充签字的。
查附件。要检查附件是否齐全,主要查验收单、入库单、出库单、各种计算表等。
查数量金额。发票与附件数量、金额、计量表读数是否一致。
查银行账号。应按发票注明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银行付讫”章。
所有现金及银行清查的盈亏款,要查明原因,按会计制度处理(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两比较”比采购数量及就餐人数。看采购的数量与当日就餐的人数是否匹配。
比期间价格。还要看食材的价格同期内是否异常。
通过以上“六查两比较”严把票据关。
信息公示公开
认真执行食堂财务公示制度。学期初在学校公示栏及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本学期收费天数、标准及金额。提前一周公示下周食谱。每月对食堂采购食材品种、数量、价格及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进行公示。
学校食堂膳委会对本校食堂运营及财务管理情况开展实时检查,将结果公示。学校食堂向教(职)代会做《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将报告内容进行公示。
建立师生、家长及社会共同参与的线下线上监督评价制度,对师生、家长、社会满意度不高的要限期整改。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加强食堂财务风险防控
教体局各相关科室专项安排学校食堂财务督查工作,制定了《食堂管理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要求各学校、幼儿园排查食堂管理的四个环节、十个风险点,从流程、风险点、表现形式、原因分析、涉及部门和岗位、风险级别、防控措施七个方面进行管控,进一步明确了四个环节、十个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明确在食堂采购、收支管理等过程的校长负责制。
进一步规范食堂人员管理、加工流程、食材采购、出入库、财务管理等,食材采购实现“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全覆盖”的目标。
明确用餐人数与每日采购数量的合理性,严禁出现利用食材采购套取费用、虚列支出、设置账外账等情况。
明确学校食堂餐费收支管理的合规性,餐费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是否存在侵占学生餐费、是否存在大额盈利现象等。
沂水县食堂管理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单位: 填报人: 填表时间:
环节 |
风险点 |
表现形式 |
原因分析 |
涉及部门和岗位 |
风险 级别 |
防控措施 |
责任 主体 |
一、校长园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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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长园长不参与食堂管理 |
① 校长园长从不参与食堂财务收支会议,无参与会议记录,放任自流; ②参与签字盖章,流于形式,不检查内容是否正确并造成乌龙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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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或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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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园长 |
一级 |
校长园长要加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积极指导学校财务,对签字盖章后发出的所有资料负有主要责任。 |
校长园长 |
2、校长园长过多干预食材采购及财务核算 |
① 校长直接参与甚至指定供货商; ② 校长不听取或采纳采购员、会计的合理化的建议; ③ 有意指示采购不公开、公示,财务收支不公开透明。 采购员造假、指示会计如何账务处理; ④ 随意指定劳务公司参与食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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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不公开、公示,财务收支不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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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园长 |
一级 |
① 严格遵守平台采购,对采购客商要公开公示; ② 严格遵守各级文件的规定成立三人采购小组,采购过程中做到“三比”,即: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 ③实行劳务委托的食堂必须通过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合同期限为一年,续签必须在上一个合同中有约定,原则上续签为三年。否则视为违反“《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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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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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堂财务及物品管理 |
3、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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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不认真计算实际使用数量随意估计食材数量给学校食堂造成损失和浪费; ② 没有合理配菜随意上报食品食材种类给食堂造成损失和浪费; ③无编制食材采购计划,月末盈亏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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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食堂管理不健全,不公开; ② 库管对库存物资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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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厨、 食堂负责人、采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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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① 加强审核及对采购计划和对库存情况的了解。 ② 大厨每天上报第二天计划,供货商及时配货送货。 ③ 食堂负责人、大厨、库管员在上报计划上签字。 ④ 食堂需要大量进货时必须由校长、分管校长签字批准。 ⑤ 预算采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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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
4、审核 |
① 大厨把关不严格; ② 食堂负责人有意放纵食品食材采购计划编制不真实; ③ 食堂负责人不在岗位,没有代理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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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责任不到位,把关不严格。② 接受供货商好处 |
食堂负责人、 大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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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① 严格把数量关,避免食堂采购计划不真实和敷衍了事。 ② 食堂负责人对计划单定期查询。 |
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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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堂进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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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询价、比价选择供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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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采购人员接受供货商好处、食材价格高于市场价格; ② 进购食材不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不办理审批手续,没有合格的卫生许可证; ③所购食材缺斤少量或以次充好; ④ 购进物品数量金额与发票数量金额不符 |
① 没有从制度上堵塞私自指定商家漏洞; ② 没有严格的执行采购职责; ③ 没有在平台采购。 |
食堂采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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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
① 定期到市场了解食材价格,控制采购成本; ② 管理员将每日采购的食材价格进行校务公开; ③ 指定供货商送货上门,列出货物清单质量关由大厨、库管员同时验货,发现变质、过期等质量问题全部退回,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量; ④ 同供货商签订食品卫生、食材价格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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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小组 |
6、验收 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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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有意回避和疏忽验收; ② 没有在送货商家送货后及时验货; ③ 没有过磅检查货物数量及质量; ④ 入库没有认真填食材品种、数量、价格、日期; ⑤ 没有进行库存分类管理、生熟混放造成食品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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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验货人员责任心差; ② 食堂管理者重视程度不够; ③ 措施不得力。 |
大厨、 库房管理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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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① 对食材实施逐一进行过称、鉴定、验收。购进食材必须逐项上账,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 ② 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食材在保质期内加工; ③ 入库单每天由食堂管理员、大厨、库管员三人同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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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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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库 计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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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领料人员不按照出库要求签字,大厨、库管员自己领取库存食材结余私用; ② 大厨不按照就餐人数和标准制定饭菜安排表领取合格的食品原材料造成损失; ③ 盲目入库、出库,账目成本不清晰,经营混乱; ④ 不认真预算采购费用。 |
① 缺少专门的出库人员; ② 没有按仓库管理标准执行,出库管理混乱; ③不敬业,管理不严格; ④ 将剩余饭菜私自带回家。不听取职工反映真实建议 |
食堂负责 人、大厨、 库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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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① 加强出库管理和监督,由食堂管理人员、大厨、库管员三人同时签字; ② 合格科学加工,同时保管人员不准擅自出库; ③ 出库及收支明细进行校务公开; ④ 定期检查食品日期。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周结算一次餐费,每月初核算上月餐费,每月末全面盘点食堂食材一次; ⑤ 认真预算采购食材费用。 |
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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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账 |
8、食材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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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供货商没有正规的票据; ② 监督制约不到位; ③ 不按时给财务上交供货单和入库单,不能及时反应财务状况; ④ 为获得供货商好处不及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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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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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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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① 财务人员必须遵守财务制度; ② 供货商将供货底联交与财务核实后经食堂管理员、采购员、分管校长园长签字后结账; ③ 财务人员要做到账面清楚、账实相符,次月五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收支盈亏公示; ④ 财务每月初做好食堂财务核定交与食堂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并公示; ⑤ 拒绝签收所购数量与金额不符的发票,对不规范、缺项的发票拒收; ⑥ 对不符合报支的发票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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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
9、餐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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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就餐餐费不按月结算退费或退费程序不规范; ②故意造假退费转移成“小金库”; ③ 月末盈亏异常,达不到评估细则要求; ④ 学期末盈余不退费、或退费程序不规范、或转移成“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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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心不强,对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没有敬畏之心,存在侥幸心理 |
食堂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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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
① 月末确认收入同时对未就餐餐费退费,严格按规定程序退费; ②学期结束盈余退费退至“角”,退费手续齐全。认真编制食材采购预算,并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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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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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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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过高(故意)造成退费或截留小金库。 |
① 验货人员责任心差; ② 食堂管理者重视程度不够; ③ 措施不得力。 |
食堂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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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
举行价格听证会或根据实际成本确定。 |
食堂 |
加强内部监督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监督要形成部门联动机制。教体局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正常运转。
主管食堂财务、审计的科室
具体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定期开展巡查和抽查,指导学校规范建账、记账,监督学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在校长、园长离任审计、任中审计过程中,加强对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及财务核算的审计监督。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企业所在县区的市场监管局、税务稽查局发出协查函,对有关企业的相关经营活动进行协查,形成区内外部门联动机制。
主管食堂日常管理的科室
负责学校食堂日常管理中涉及财务问题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如确定收费标准、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采购验货、库房管理等各环节日常管理。
监察室
对食堂财务日常管理及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介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给予组织处理。
落实问题整改措施
对巡视巡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监管。存在问题的食堂,要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报告及时向巡查审计部门报送,同时应向主管部门报备。杜绝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情况发生。
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伙食费,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任何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不得以统管为名挤占、平调、截留学生伙食费。
六、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
(一)检查指导
教体局坚持一线工作法和“四不两直”工作法,加强下沉式监督,深入基层开展监督检查。
每周至少下沉2处学校,现场检查指导食堂财务管理与核算,对食堂财务管理薄弱的学校实行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审查制度,审查合格后方可记账。
每月组织一次“飞行检查”,对五处以上食堂财务的凭证编制、账务处理、会计资料归集检查。
每学期组织一次对食堂财务报告的检查,检查各报表数据是否准确、报表之间数据勾稽关系是否合理、财务分析报告是否实用。
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督导检查,检查学校食堂财务的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账户开设及账簿设置、预算管理、食材采购及出入库、收入管理、成本核算、往来款项管理、结余管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等各项工作,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督导成绩。
业务培训
食堂财务人员每年都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学习,作为考核会计人员的主要内容。
每月开展一次专题调研会,组织部分食堂财务人员对食堂财务管理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工作方案。
每学期分期、分批对食堂财务人员组织培训。学习国家、省、市、区(县)制定的有关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文件、制度。
每年8月份对食堂财务人员进行综合性系统培训,以全面提升食堂财务人员管理、核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