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沂水县部分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意见
索 引 号: | yishuixjbyfkzzx2251877/2023-000044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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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2023年沂水县部分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意见 |
2023年,全县将继续全面开展重点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狠抓新发、再发重点传染病的现场规范、有序调查处置,积极推进传染病症状监测信息系统运行与使用,完善传染病监测网络,建立重点传染病质量评估体系,提升全县传染病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依法管理,科学防控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宣传教育与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重点抓好以新冠病毒感染、流感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以霍乱、伤寒、手足口为主的肠道传染病和以肾综合征出血热、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为主的自然疫源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二、规范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强化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强化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按照《山东省新冠肺炎病原学监测工作方案》(鲁卫函〔2021〕367号)、《关于印发<临沂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等5个文件的通知》(临指办发[2023]4号)、《关于印发<沂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等5个文件的通知》(沂指办发[2023]3号)的要求,重点开展新冠病毒感染哨点医院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数据,为我县不同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积极推进新冠病毒感染重症病例和所有死亡病例流调和网络直报工作,为“乙类乙管”下一步防控措施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流感监测工作,做好流感样病例疫情报告、处置和标本采集等工作;规范开展禽流感环境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现场调查处置人禽流感病例。
(二)积极推进肠道传染病防控
严格执行霍乱疫情周报告、零报告和腹泻病例疫源检索月报告制度。强化腹泻病门诊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腹泻病例的就诊登记及标本O1群和O139群霍乱弧菌的快检和培养。继续做好伤寒、副伤寒常规监测工作,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完善全省致病菌识别网监测网络,强化致病菌识别网的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实验室检测及目标菌株上送工作。规范开展手足口病病原学、血清学监测及手足口相关病毒和非EV-A71、CV-A16型其他肠道病毒标本的上送工作;继续完善基于医疗机构的病毒性腹泻网络直报工作,重点加强病毒性腹泻的监测,强化自备井水和重点人群的监测,提升数据的分析及运用能力。
(三)巩固自然疫源性传染病防控成果
继续对肾综合征出血热、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布病、炭疽等四种重点自然疫源性传染病开展全省防控专项行动,巩固“一病一案”各项防控效果,做好肾综合征出血热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工作,规范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开展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核酸检测、诊断报告等工作,积极开展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新发病例病原学检测工作,开展蜱密度及带毒率监测、既往病例个案调查及随访、暴露人群血清学调查及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等监测工作;全面开展炭疽病例的个案调查和疫情处置工作;做好布鲁氏菌病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菌株上送工作;加强狂犬病疫源动物分布状况监测及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教育工作。规范鼠疫、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立克次氏体疾病等其他疾病的监测工作,优先完成相关实验室能力储备,做好标本采集和信息报送。
(四)积极做好新发传染病防控准备
认真落实登革热、寨卡病毒病、黄热病、猴痘、中东呼吸综合征等输入传染病的防控方案各项措施,提前做好检测试剂储备和预实验,完成调查问卷实物和能力储备,及时应对输入性疫情。
(五)加强聚集性或暴发疫情规范处置
规范传染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的报告制度和网络直报流程。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重点传染病防控主动监测力度,一旦发现聚集性或暴发疫情,要在第一时间开展流调、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和网络直报,确保疫情规范处置。
(六)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和菌毒种保藏管理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意识,健全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不断加强标本采集、运输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做好菌(毒)种和样本的收集、鉴定、保藏、上送、销毁管理,建立健全生物安全和安保管理制度,确保菌(毒)种和样本安全。
三、加强培训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全县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强技术培训
继续加强针对重点传染病的流调、实验室检测、监测和调查报告撰写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全县的传染病防控能力。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症状监测工作的开展,建立基于医疗机构的症状监测日报制度,对符合症状监测的病例要第一时间录入全省症状监测网络系统,对不录入的医疗机构,通过县卫健局进行通报。加强症状监测网络系统数据的分析,结合病原学监测数据,建立流感、手足口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重点传染病的预警监测技术平台,实时分析当地的疫情概况,必要时报县卫健局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四、强化重点传染病业务管理工作
(一)加强疫苗管理
继续加大对相关传染病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重点做好流感、狂犬病等疫苗接种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接种,开展疫苗效果的监测、观察和评价,做好疫苗使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报告处置等工作。
(二)推进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
加大与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传染病防控知识进入学校、养老院、社区和重点单位的宣传活动,提高重点人群对传染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推进重点传染病防控质量评估
建立重点传染病质量评估体系,针对传染病网络直报、监测工作完成情况、症状监测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暴发疫情处置、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科学开展综合性质量评估,提高全县重点传染病防控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