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xjbyfkzzx2251877/2022-000035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 2022-08-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做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参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山东省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2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联防联控,稳妥有序做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平安、顺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参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有序推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

三、前准备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疫情防控,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察督办,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压实责任。

(二)严格做好参会人员健康状况摸排对所有参会人员、工作人员以及其家庭成员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在册,精准掌握每个人在参会之前14天旅居史,与境外人员、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和身体健康状况所有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不得随意外出。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会前二周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填写健康登记表(见附件1,建议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参加会议。会前2天请各乡镇(街道)组织本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到驻地乡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县直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大代表、会务组组织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工作人员到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检测地点:长安中路63号,县疾控中心大门口沿街)

(三)重点筛查六类人员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筛查以下“六类人员”,并全部间隔24小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一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二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一般接触者;三是因所在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而被封闭隔离者;境外或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未满14天者;是近14天有发热等症状未痊愈者;是本人或家庭成员与境外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会前14天尽量不要出省,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返回人员一律不得参会所有参会人员、工作人员、保障人员等均需填写沂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四)加强防控条件保障。会前,要对全体参会人员发放入会流程图。落实消毒防疫措施,对会场、宾馆等场所以及专用车、通勤车辆等进行清洁消毒,不留死角。

四、会议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统筹抓好参会人员防控工作

1.强化参会人员管控。县疫情防控组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城市交通、城乡分布等因素,指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参会人员有序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疫情防控要积极与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研究制定周围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工作方案和人员配置方案,全力保障会场、宾馆等治安和交通秩序整治,为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

2.抓好日常管理服务期间,尽量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或宾馆;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登记(审批)、身份核验和体温监测等制度,对不服从管理的一律严肃处理。

宾馆、会场要设置专门通道,配备体温检测仪器,设置体温测试点,参会人员间隔1,逐一检测体温,并登记“山东健康通行码”。对存在体温异常等症状的,按照应急处置和联防联控要求,转送至隔离室,由驻点医疗卫生保障人员进行处置,并及时疫情防控组告,严禁带病参会。

3.做好个人卫生。在密闭公共场所近距离接触过程中,要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在口罩湿润或污染后要及时更换,确保一天两个;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倡导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勤洗手、正确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尽量缩小活动范围禁止随意进出其他房间。参会人员每天早晚测量一次体温,出现体温异常等症状者,转送至隔离室,由驻点医疗卫生保障人员进行处置,并及时向疫情防控组报告。

(二)日常保洁与消杀

1.会议期间,对室外环境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会场及宾馆等室内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三次,每次30分钟。户外空气质量较差时,通风换气频次和时间应适当减少。有条件者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2.做好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共用桌椅等)、餐厅、电梯间、卫生间等重点环节预防性消毒。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至少一次,消毒后30分钟用清水擦拭干净。

3.会场及宾馆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

4.会场及餐厅要对流动水洗手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公共场所流动水洗手设施不足的,要及时增设,要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使用,及时更换。

5.严格落实垃圾收运消杀,日产日清。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张贴明确标识,每天专人清理,清理前用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封口处理,每日至少进行1次。做好医疗保障场所和独立隔离场所垃圾集中、消毒和清运工作。

(三)饮食安全到位

1.严把责任关。餐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厅负责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在会议之前,认真开展餐厅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工作组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抓好监管指导工作。

2.严把人员关。餐厅从业人员每天必须进行岗前体温测量,并保留测量记录,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时做好个人防护,所有人员如有发、咳嗽、胸闷等疑似症状,应立即按规定流程处理。就餐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严禁有发热、咳嗽、吐、腹泻等症状人员进入就餐场所。

3.严把防护关所有就餐人员除就餐时间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出就餐场所必须用七步法认真洗手。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帽子、胶手套,穿着防护衣、靴子进入操作区域。就餐场所、餐具必须严格、科学、全方位消毒。尽量使用物理消毒法,谨慎使用84消毒液等消毒剂。要加强通风换气,进行循环消杀。

4.严把隔离关要严格就餐管理,实施错时就餐、间隔一米取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减少人员交谈,减少人员聚集用餐。就餐前洗手,使用消毒餐具,严禁外出就餐或点外卖。

5.严把采购关。食堂要提供安全、营养、健康食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不得采购索证索票不全、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肉及制品,不得提供生冷、油炸、盐渍制品。严禁购买、加工野生动物及活体畜禽类动物

6.严把交接关严密做好食材进入和消毒工作,要在固定门口进行消毒后交接,用泊车运送到餐厅仓库后方可使用。食材采购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餐厅,严禁与餐厅内人员接触。采购人员要全程戴口罩、防护手套。

(四)严格做好隔离室设置管理

1.配备充足的隔离室及物资会场、宾馆等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其中宾馆每层至少设置1处。隔离室应配齐充足的隔离衣、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和消毒液、酒精、洗手液、肥皂、紫外线灯等消杀器材用品,配备一定的椅凳、体温计、垃圾桶(套袋加盖)、相关表册等物品。隔离室要保证水、电、网畅通。

2.加强隔离室使用管理隔离室应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每天早中晚3次对室内空气、物品、地面全面消毒,并做好记录。隔离室留置、转移体温异常人员时应做好登记,并第一时间告知疫情防控组

3.规范处理应急事件。被留人员进入隔离室应进行全面防护、彻底消毒,防止交叉感染。被留置人员在隔离期间不能随意进出隔离室。留置人员转移出隔离室后,应彻底对隔离室进行消毒。期间产生的垃圾,交由专门机构集中处理。

(五)发生疫情的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应及时上报,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疫情报告。参会人员或工作人员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患者,应立即按程序报告

2.开展疫情防控。疫情防控组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分组讨论或会议停会等措施。对疫点开展终末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4.总结疫情发生的经验教训,加强重点环节管控,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参会人员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

5.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隐瞒病情、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疫情防控组要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责任。与有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二)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疫情防控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做好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知识发布,强化舆论监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负面舆情信息。

(三)加强调度督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参会人员会议期间每天下午5:00点前向疫情防控组报告情况。疫情防控组要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凡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完善、落实不彻底,造成工作被动或引起较大舆情的,将对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