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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

索  引  号: yishuixjbyfkzzx2251877/2021-000019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 2021-11-2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1-11-24
标       题: 沂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

2021年,疾控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县工作部署,努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以手足口病、麻疹、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慢性病、免疫规划和健康教育工作为重点,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真抓实干,努力进取,全面完成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1、新冠肺炎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特别是进入常态化防控以来,通过精准防控、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报备审查,严防疫情境外输入。“外防输入”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继续落实属地、单位、社区和家庭“四方责任”,用人单位或入境人员亲属等提前3天向社区报备。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成立社会随访工作组织,制定了社会随访应急预案,实现信息共享,对境外来人建立工作台账,周密部署,继续实行“点对点”闭环接返,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链条无缝对接,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设置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防护,严防集中隔离场所感染发生。同时按照省市要求,所有境外来人接返后在县集中服务点做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者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检测,第7天自行到指定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阴性者可恢复正常生活秩序,自1月1日至10月31日共“点对点”接送境外来人 1818 人;预计年底接送境外来人 2181 人。

二是加强网格化管理,做好国内本土疫情地区流动人员摸排检测。坚持集中推送信息协查与社区(村居)自主摸排相结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两级网格化防控工作体系优势,压实社区(村居)、用人单位、酒店宾馆等接待场所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间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清查。密切关注省内外疫情动态,配齐配强社会随访和核酸检测力量,确保集中追踪随访数据“本省户籍人员24小时、外省户籍人员48小时”全部清零,当日摸排人员当日完成核酸检测,截至10月31日共排查3102人,核酸检测3102人,结果全部阴性;预计年底共排查 3722 人。

三是强化预检分诊,做好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一要强化首诊负责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牢固树立首诊负责的意识,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特别是诊所、村卫生室等不得常规诊治可疑患者,一旦发现可疑患者,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并尽快通过120救护车将其转至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确保所有可疑患者都能及时得到甄别诊断。二要强化规范诊治。对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高度关注并实施闭环管理,发热门诊所有患者都要进行核酸检测。结果要在4-6小时内予以反馈,结果反馈前所有患者一律留观。各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要于2小时内按程序报告,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尽快按要求将患者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诊所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其防控能力进行评估,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单位,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四是强化人物同防,统筹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管理。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单位和人员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管控。制定了《沂水县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开展非冷链货物全面摸排、货物消杀和核酸检测工作。做好场所的通风消毒,对销售档口环境、案板、器具物表等每2周进行1次环境核酸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使用进口原料生产的国产冷链食品每2周检测1次。对阳性食品、未检测(或未进入集中监管专仓的)的进口冷链食品搬运、运输人员,需参照医护人员二级防护标准进行作业。其他进口冷链食品搬运人员穿戴一次性使用帽子、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医用乳胶手套。对使用后的防护用品实行无害化处理。截至目前,全县共摸排进口冷链核酸检测52 家次,从业人员 161 人次,环境 1022 份;非冷链累计核酸检测37家,从业人员2731人次,环境7445份。预计年底检测进口冷链食品单位62家次,从业人员 193 人次,环境 1226份;非冷链累计核酸检测45家,从业人员3277人次,环境8934份。

五是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管理,确保做到应检尽检。继续对10类重点人群实行“应检尽检”,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对发热病人和住院患者等实时“应检尽检”人群的持续排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追踪随访、第一时间采样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定期检测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用人单位管理职责,建立核酸检测记录台账,对满定期检测期限但没有更新核酸检测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及时组织检测;没有定期检测期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确保“应检尽检”人群检测率达100%。截至5月31日共摸排定期应检尽检人员6518人,检测136878人次,检测结果全部阴性;预计上半年摸排定期应检尽检人员 6518 人。

  1.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截至10月31日我县共报告手足口病152例,是去年同期(30例)的4.07倍;无重症、死亡病例报告;预计年底报告手足口病160例。

    3、艾滋病防制工作。艾滋病防制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补助沂水县艾滋病项目管理。调整了中央补助沂水县艾滋病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了中央补助沂水县艾滋病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和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了监管场所高危人群检测、免费咨询检测、暗娼和男男性接触人群预防干预、艾滋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及管理、免费抗病毒治疗等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加大重点人群监测检测力度。进一步加强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完善艾滋病、性病、丙肝综合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网络。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提供检测前后咨询、相关健康教育信息和转诊服务,共免费检测咨询5305人次,检测出HIV阳性27人;加强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检测咨询工作,做到逢进必检,累计检测4111人,检测出HIV阳性1人。共检测外来妇女227人,未检出阳性感染者。2021年,共对539名监管场所羁押人员进行了抗体筛查,检出1名阳性感染者;提供自愿咨询检测服务908人次,检出阳性感染者2人。三是建立高危人群干预网络,加大高危人群预防干预。委托沂水县彩虹小组开展了男男性行为高危行为干预活动,定期到我县的男同活动聚点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外展,发放安全套和宣传材料,鼓励男男性行为人群进行HIV抗体检测。高危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接受艾滋病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90%以上;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干预MSM人群9668人次,检测1035人,检出45例阳性感染者。2021年,干预MSM人群1427人次,检测129人,检出6例阳性感染者。四是建立抗病毒治疗体系,提高治疗水平和可及性。根据感染者和病人的具体情况,按照就地治疗原则,及时开展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加强随访,提高治疗效果。县疾控中心在接到确认报告后,及时进行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检测CD4细胞,保证所有符合治疗条件的患者都能及时地进行抗病毒治疗,自2019年8月抗病毒治疗工作转交到县人民医院负责。共随访管理128人,失访3人,累计共治疗149人,现有125名在治病人和感染者,余6人未治,治疗覆盖率达95.42%。五年期间共开展CD4细胞检测41次,实施检测591人次,开展病毒载量检测397人次。CD4检测率及病毒载量检测率均达100%,病毒抑制率达90%以上。五是配合民政部门发放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及时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对儿童受艾滋病影响情况进行核实和基本生活费发放。目前共对47名儿童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切实保障了他们和其他儿童一样健康成长。

    4、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在霍乱、腹泻病防控方面,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均于5月1日开诊、接诊,并认真做好腹泻病例登记、诊断、报告和实验室病原学检测(包括快捡和分离培养)等工作,截至10月31日共报告腹泻病1002例,其中快检111例,细菌培养111例,均未检出霍乱弧菌和伤寒、副伤寒杆菌。

    5狂犬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建设,规范暴露人群处置和监测,做好疫情监测,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狂犬病的防治意识。2017-2021年,我县无狂犬病病例报告。

    6、流行性出血热防控工作根据《山东省肾综合征出血热监测方案(2013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以防鼠、灭鼠、健康教育、环境治理和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并重的综合性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出血热报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工作,安排专人浏览疫情,发现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出血热病例后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截至10月31日共对报告的6例出血热病例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标本采集,并将报告病例的流调表和数据库于次月10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传防科,每月10日前将急性期和恢复期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科进行了复核。同时通知相关乡镇(街道)做好疫点处理和健康教育工作;预计年底报告3例出血热病例。

    7、传染病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信息审核制度,规范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报告等工作,确保需报告传染病的网络直报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杜绝零报告现象的发生。加强疫情信息的分析利用,坚持开展传染病疫情周分析、月分析和年度分析,并在发生个别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开展相关的流行病学分析或专题分析,进一步提高疫情处置和应对能力。加强预警信息处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初步确认为疑似事件的预警信息必须开展现场流调,填写现场调查表、上传调查报告,并做出最终判断。做好疫情网络维护工作,与各业务管理人员及时沟通协调,完善网络用户信息、功能的核查,每年进行一次辖区内所有用户的权限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确保传染病网络直报的安全、及时。

    2021年,各网络直报单位共报告卡片2282张,报告及时率为100%,疫情的网络审核及时率为100%。报告法定传染病乙类12种共计760例,报告发病数比去年同期(752例)上升了1.06%。丙类传染病发生5种,共计1184例,比去年同期(1000例)上升了18.4%。共发布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118条,涉及10种预警病种,均及时进行了排查处理。

    (二)免疫规划工作。一是加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为加强我县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全面提升预防接种门诊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根据《临沂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建成成人预防接种门诊1处,数字化门诊率达到86.96%。二是严格冷链管理,确保疫苗质量认真贯彻《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县、乡两级有专人负责疫苗管理,对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计划、分发、储存、使用各个环节做好周密安排,确保了疫苗储存和运输效果,保证了疫苗质量。三是预防接种工作。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省、市免疫规划工作意见的要求,加强了儿童常规免疫工作的管理。“全县儿童建卡、建证率一直为100%,“八苗”基础免疫全程接种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也在持续升高。截至9月底,共接种免疫规划疫苗178487剂次,共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65216剂次。精准施策,全力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10月22日,全县共接种1503328剂次,其中第一针751597剂,第二针741572剂,第三针10159剂。

    四是强化措施,不断巩固控制传染病工作的成果按照各类疾病监测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疾病监测工作,同时对各医疗机构报告的疫情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报告的麻疹、风疹、AFP、水痘、流腮、乙肝、戊肝等传染病病例及时开展个案调查、标本采集、随访、信息录入等工作,并及时通知病例所在乡镇卫生院按照要求做好疫情处理工作。2021年共报告麻疹监测病例22例。风疹监测病例2例;本地医院报告我县AFP病例3例,报告外地病例2例,外地报告我县病例2例;水痘病例57例;流腮病例9例;戊肝病例23例;共报告脑炎病例74例;以上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个案调查、标本采集和随访录入上报等处置工作,并及时通知病例所在乡镇卫生院按照要求做好疫情处理工作。

    自我县被确定为省级乙肝监测点以来,领导对乙肝监测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到中心医院、县医院协调工作,我们也严格按照《山东省乙型病毒性肝炎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加强疫情报告、个案调查、标本采集、信息录入、随访和监测资料整理工作。2021年共报告乙肝病例289例,其中未明确诊断为慢性乙肝病例36例,随访3例,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以上病例均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送检、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慢病防控工作。以迎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为主导,以慢性病监测为基础,积极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做好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干预项目、“三减控三高”项目、高血压达标行动、“决心工程”减盐项目、慢性病防治管辅助管理系统推广试点等工作.大力推进慢病监测信息化水平,提高慢病监测数据质量。大力推动高血压达标行动和慢性病防治管融合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工作。实现与省慢性病防治管融合辅助管理系统的对接。认真开展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决心工程和三减控三高项目和“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系列行动,开展慢病相关宣传日活动5次,参加中国疾控中心“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活动,全市第一。参加市疾控组织的“百年百万步”线上健走活动,全市第一。组织开展了“三减”超市大赢家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健康支持性工具和宣传折页1000余份。积极开展优秀健康单位评选活动,上报健康单位2个,健康食堂1个,健康餐厅1个,健康家庭10个,健康菜12份。

    (四)健康教育工作。以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健康沂水建设总体目标,紧密结合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促进县区创建等工作,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医院、社区和家庭等场所健康促进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教育基地创建,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确保全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一是结合各类重大节日,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结合“4·25预防接种宣传日”、“防治碘缺乏病日”、“ 世界无烟日”、“健康教育宣传周”等重点宣传日(周),大力普及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知识,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上半年,共开展宣传活动15余次。二是开展烟草流行监测控制工作5月31日,县疾控中心在体委开展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中心印制了控烟宣传材料3000份,制作宣传展板6块,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推广“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充分利用医院的电视等显示设备播放吸烟危害视频,通过各类媒体开展控烟宣传。在临沂广播电视报疾控之窗栏目刊登控烟知识;在中国沂水政府网站和爱沂水APP刊登控烟信息;深入学校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和“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签名活动,通过这些载体,广泛宣传烟草危害,提高公众健康意识。三是开展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围绕《山东省健康教育基地(场馆)标准》,结合已有的建设工作经验和公众健康需求,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力度,拟申报2个省级健康教育基地。四是做好健康促进县复审工作。召开了启动会,安排相关单位做好材料准备和现场迎查准备工作,完成复审自评工作,准备接受市级复核。五是做好居民健康素养检测工作。今年是国家级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点,抽取诸葛、高桥、杨庄三个点,开始入户调查240户。市级健康素养检测点抽取泉庄、沙沟和龙家圈,完成入户调查1000人。六是信息报送工作全方位报道我县疾病控制工作,我们努力协调新闻媒体,借助传播优势及时报道疾病控制和发布最新工作信息。我们与电视台签订了协议,在沂水二套开设了《健康沂水》栏目,定时宣传卫生知识和健康教育内容;与临沂广播电视报沂水版签订《疾控之窗》,每周发布一次健康教育信息;利用爱沂水app、中国沂水政府网和等,定时发布高血压、糖尿病等健康教育知识。七是加强健康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建党百年.护佑健康”百场科普巡讲活动,到学校、敬老院、社区、机关等开展8场健康巡讲。八是开展健康促进场所创建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做好2021年度市级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创建工作,每类别报送六个参加市级创建。

    (五)地方病防制工作。克山病项目工作,2021根据《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要求,每季度规范开展克山病病人随访,对全县全县所有在册的克山病病人按要求进行了随访,随访率100%。对患者健康及服药状况进行评估及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病人规范管理率100%。根据《山东省克山病监测方案》要求,开展克山病病情监测。经监测所有乡镇连续5年无急性、亚急性新发病例,乡镇慢性克山病年发病率低于5/万,我县已达到克山病消除标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一是狠抓碘盐的卫生监测管理,认真做好碘盐批发单位和碘盐零售网点的监测管理。2021年合格碘盐294份,合格率98%。每年随机抽取了5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所小学,每所小学抽取40名8-10岁非寄宿学生,采集学生尿样和学生家中的食用盐样,监测尿碘和碘盐含量。在抽取的5个乡镇中,各抽取20名孕妇,采集孕妇尿样和家中食用盐样。共采集300份尿样和食用盐样,进行盐碘和尿碘含量检测。2021年儿童尿碘中位数为259.5ug/L,孕妇尿碘中位数为150ug/L。由于宣传等防治措施到位,我县合格碘盐覆盖率逐年提高,我县符合国家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标准。二是积极开展“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积极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大大增强了市民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工作为防治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建设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每年对病区村居民饮用水水氟含量及改水工程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对病区村8至12周岁儿童进行氟斑牙患病情况检查。经检测水氟含量均低于1.0mg/L,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病区村8-12周岁儿童进行了氟斑牙检查,8-12岁儿童氟斑牙患病率低于30%标准。目前,我县所有病区村全部改水完成,居民饮水水氟含量全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8至12周岁儿童氟斑牙患病率低于30%标准,我县地方性氟中毒已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六)麻风病性病防治工作。根据临沂市卫生局转发山东省卫生厅,鲁卫疾控字【2012】75号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方案(2012—2020年)的通知》,沂水县卫生局等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沂水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目前沂水县共有愈后存活病人31名,其中1名愈后存活病人驻费县麻风病疗养院疗养。全县通过网络上报性病疫情共164例。

(七)检验检测工作。严格按照计量认证程序对送检样品开展了检验,及时出具检测报告书。五年来,中心进行了实验室扩建,新建两个核酸检测实验室,中心实验室总面积增加到1700余平方米。同时,增加配备了PCR检测仪,核酸提取仪、等离子体光谱仪、离子色谱仪等大型设备,仪器设备总价值达到700余万元,满足了新冠病毒、微生物、理化工作的需要。截至目前,共完成核酸检测样本30余万份。

根根据《临沂市2021年医疗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方案》的要求,确定了沂水县马站人民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为市级检测哨点医院,选取王庄卫生院、圈里卫生院等2家医疗机构做为县级检测哨点医院,对全县1家二级医院、2家一级医院、4家个体诊所的医疗器械、医护人员手、医用消毒剂、医疗用水、手术室、血液透析室等重点科室空气样本进行了消毒效果监测与评价。根据《临沂市2021年重点行业感染控制与消毒质量监测方案》的要求,对两家卫生院的洗涤中心、被服存放处等进行消毒卫生监测和调查,采集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等样品共39份。对3家幼儿园的餐具、儿童玩具、老师及幼儿的手等进行消毒卫生监测和调查,采集样品84份。按照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达的《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年饮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县范围内共设置了41个监测点,共采集样品82份,合格55份,合格率为67.07%,并按时完成了现场调查、采集及数据上报工作。按照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达的《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中规定的任务要求,共采集7类67份食品样品,并按时完成了采样、送样、数据上报及信息反馈等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达的《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年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病媒生物蝇类密度监测工作,共捕获成蝇6类195只,并顺利的完成了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数据上报等工作任务。按照山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每半月进行一轮进口高风险冷链食品采样,本年度现共进行完20轮环境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工作,未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样本;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37家企业从业人员2731人次,环境样本7445份进行核酸检测,未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样本。科室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中环境卫生监测和消毒指导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县30家开展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和8家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录入全国放射卫生工作系统和完成纸质版材料上报。

  1. 学校与职业卫生工作。学校卫生工作,按省、市文件要求,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调查工作,填写各级疾控机构学校卫生所(科)及人员、工作情况调查表及辖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相关情况调查表并通过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动态数据采集平台进行数据信息上报。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共上报职业健康档案个案卡5693例。网络报告新增职业病病例10例,疑似职业病0例,农药中毒报告18例。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工作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中有关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任务的要求,摸清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19年底已报告的沂水县219名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健康状况及保障情况,其中172人存活、死亡38人、失访9人。2020年新增1例职业性尘肺病,2021年新增10例职业性尘肺病。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2021年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和接害劳动者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已完成全县3956家企业排查工作,已转摸底196家企业,正在进行转摸底企业入厂调查及上报录入信息到现状调查系统。

    (九)结核病防治工作。一是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1-10月份共接诊登记初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2973人,拍片2973 人,查痰人数2911人,新登记肺结核患者225例;病原学阴性患者84例。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312人进行全部筛查。非结防医疗机构共报告可疑患者381例,其中重报78例,转诊到位9例、追踪到位293例,总体到位率达99.67%,超过国家要求95%的标准。二是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开展一系列惠民优惠政策,对贫困患者开展精准扶贫政策,扶贫一站式结算系统,慢病直报业务为住院病人直接办理慢病卡。实施药品零差价,增加了医保电子凭证,实行了出示电子二维码凭证就可办理报销结算业务。三是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每年对入学新生进行PPD试验及健康体检工作,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治疗。

    二、2022年的几项重点工作

    我县的疾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慢病防控工作基础较弱、个别传染病发病数仍然较高等。2021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以强化专业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强化督导与技术指导为保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范,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强化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监管,加强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和疫情处置等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全县无重点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继续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狠抓预防接种门诊、产科接种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好产科信息化接种工作。做好常规免疫及查漏补种工作,切实提高疫苗接种率。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免疫规划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减少和避免异常反应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相关传染病的报告工作,努力提高各种疫苗针对传染病标本采集率。进一步把主动监测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相关传染病的迟报、漏报现象。

    (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卫生应急知识培训;二是积极参与组织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三是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开展预警与预测;四是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应急装备与物资的储备,积极推进沂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及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提高对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综合处置能力。

    (四)迎接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按照《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准备迎接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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