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历复印须知
索 引 号: | yishuifybjy/2022-000008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妇幼保健院 | 发布日期: | 2024-05-1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历复印须知 |
1.患者出院后,病历将在3-7个工作日内进行归档,病历归档后,患者方可到一楼病案室进行病案复印。
2.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申请病案复印时,申请人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或关系证明)。
3.复印的病案资料需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病案复印专用章)。
4.复印病案资料,按照山东省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A4/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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