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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历复印须知

索  引  号: yishuifybjy/2022-000008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妇幼保健院 发布日期: 2024-05-1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历复印须知

1.患者出院后,病历将在3-7个工作日内进行归档,病历归档后,患者方可到一楼病案室进行病案复印。

2.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申请病案复印时,申请人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或关系证明)。

3.复印的病案资料需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病案复印专用章)。

4.复印病案资料,按照山东省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A4/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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