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0-000053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2-28 | ||
标 题: | 三部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 |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教育服务健康中国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基础性重要作用。
《意见》指出,要强化中医药学科专业建设,夯实中医药类专业主体地位,调整优化中医药院校学科专业布局,集中优势资源做强做大中医药主干专业;要推动中医学长学制教育改革,试点探索中医学九年制人才培养等。
《意见》明确,要推进中医药课程教材体系改革,用5年左右时间探索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本科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要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推动毕业实习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等。
《意见》提出,要改革中西医结合教育,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2021级起,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要大力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推进中医药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设,促进书证融合,培养培训中医药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等。
《意见》指出,要探索招生方式改革,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中医学类专业,提高生源质量,自2021年开始,原则上停止中职中医专业招生;要加强中医临床教学能力建设,实施中医临床教学基地能力建设专项,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提升大学附属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临床教学能力等。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