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流程
索 引 号: | yishuifybjy/2022-000005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妇幼保健院 | 发布日期: | 2024-05-1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流程 |
应由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到卫健局指定的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新生儿父母现场填写补发审批表,管理机构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予以补发。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或领证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
(二)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三)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
(四)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补发登记表;
(五)首次签发机构提供的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首次签发档案的复印件等。
出生医学证明有很多特殊情况签发的,如有特殊情况请具体咨询。
咨询电话:8458269
地址: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院一楼东侧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夏季)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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