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和使用
索 引 号: | yishuifybjy/2022-000006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妇幼保健院 | 发布日期: | 2024-04-2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和使用 |
沂水县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及使用
(1)母子健康手册发放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从市级领回手册后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领回并发放。孕妇到卫生院建档时由工作人员填写基本情况及首诊记录并发放手册。
(2)母子健康手册使用
孕产妇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必须携带此手册,各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索要手册并根据其孕育情况进行查体,查体完毕及时将结果记录在册。0-6岁儿童在查体时必须携带此手册,各医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查体完毕后及时将查体结果记录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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