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索 引 号: | yishuijdgcxx/2022-000008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临沂机电工程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3-04-1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区,做到“区域分明,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续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教师务必在做使用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要按规定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要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