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实习实训管理制度
索 引 号: | yishuijdgcxx/2022-0000072 | 主 题 词: | 教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临沂机电工程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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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实习实训管理制度 |
实习实训管理是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管好用好实习实训室,充分发挥实习实训室的作用是提高实习、实训教学效果的必要保证。实习、实训教师应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专业的实训原理、器材和实训技术、步骤及安全措施;承担本实训室的器材、设备的管理和其他具体工作。
一、实习实训工作常规
1.实习实训教师应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业务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实习实训室器材的领用登记、出借记录、各类实训记录、仪器损坏记录、报废及赔偿等制度。每学期必须对实习实训室的实物清点一次,并做到帐帐相符,物物相符,建立实习实训室资料档案。
3.实习实训室的专用设备不准随意外借,不可移作他用。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审批,方可动用。
4.实习实训教师要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要熟悉各类器材的构造、原理、性能、保养等注意事项,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5.实习实训教师应根据各学科的教学进度,有计划地为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的演示实验准备好各种仪器,努力提高实习实训准备效率。
6.实习实训教师要辅导学生进行实习实训,要重视实习实训教学研究,并能制作一些教具、学具,开展课外活动。
7.实习实训室必须做到清洁、整洁,仪器存放合理,有规律,室内不得存放有害设备的物品,危险品与剧毒品应专柜储藏。
8.实习实训室内消防设备、电源设备必须经常检查,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9.实习实训室管理员应管理好实习实训室,做到实习实训仪器的添置与使用应切合教学实际,力求节约。
10.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每日上、下班前,应检查各室的水、电、空调、电脑、热水器、及实训设备等,确保安全。
二、学生实习实训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取指导教师对实习实训的讲解,明确实习实训目的,理解实习实训原理,掌握实习实训步骤,清楚实习实训设备的特性;开始操作前要征的教师同意,听从指导教师指挥安排。
2.注意实习实训安全。爱护实习实训器材,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损坏、丢失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按学校物质财产管理办法处理。
3.按指定位置做指定实习实训。非本次实习实训所用的仪器、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动用,实习实训时要精心操作,细心观察实习实训现象,认真记录各种原始数据,原始记录要真实完整。
4、学生在实习实训前必须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实习实训过程中要按教学计划的规定独立完成和分析所做实验,实习实训结束后按时完成实习实训报告,并按时送交指导教师批阅。
5.完成实习实训后所得数据必须经指导教师签字,认真清理器材,将仪器恢复原状,方可离开实习实训室。
6.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要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实习实训。
7.实习实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用品,不准穿背心、短裤、高跟鞋、拖鞋岗操作。如有违反规定的禁止参加实习实训。
8.实习实训期间不得串岗、大声喧哗、打闹、吸烟;操作设备时不得聊天,不做与实训无关的事。未经许可不得任意动用非指定设备和工、夹、量具。
9.爱护国家财产,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和工、测量仪表、夹、量具,是每位同学的责任。经常保持工作场地整洁卫生,用过的工、夹、量具要摆放整齐,丢失及非正常损坏的物品要按有关规定主动赔偿。
10.每位学生实训结束后,要将所使用的设备及场地擦、扫干净。
11.实习实训实践考核不准替考,如发现作弊行为,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2.学生实习实训必须遵守考勤制度,遵守实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习实训。
三、实习实训考勤制度
1.学生实习实训必须遵守考勤制度,遵守实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习实训。
2.学生实习实训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实习指导教师批准。
3.学生请病假,必须持医生证明。
4.学生请假批准手续和规定:一天内必须经指导教师批准;一天以上必须经班主任及系主任批准。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批准人签字,否则按旷课论处。
5.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考勤,做好考勤记录,作为考核实习实训成绩依据之一。
四、实习实训安全制度
1.实习实训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重要基地,安全工作是进行实习实训重要保证,各实习实训室要设安全员,负责本实习实训室安全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2.实习实训室要有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及器材,各种器材要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准挪用。
3.易燃、易爆、剧腐蚀、剧毒药品要按有关规定领取和存放,严格按照领取、使用、保管办法执行。
4.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布局合理,室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和与实训无关的杂物,要经常保持室内及仪器设备整洁,创造文明的教学环境。
5.学生必须按规定着装,作好劳动保护工作,工作服必须紧袖。不准穿背心、短裤、高跟鞋、拖鞋上岗操作。
6.实习实训操作时,如有多人操作一台设备的情况,只允许一人操作,其他人不得随便搬动设备上的任何手柄和开关。
7.未经同意,不准动用、扳动、启动非自用设备及其电闸、开关和消防器材。
8.不准在实习实训室内追逐、打闹、喧哗。
9.学生学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若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指导教师要及时批评教育。不听从指导或多次违反的,要令其检查或暂停实训,情节严重的,实习实训成绩不予通过,并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五、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人才作为工作目标。
2、认真做好实习实训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实习实训教案、授课计划、实习实训材料等),熟悉学生所在专业和所实习实训工种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学生实习实训所用设备、仪器、仪表等。对实训设备和器材要仔细检查,认真管理,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3、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早退,不窜岗、离岗。
4、提前制定学期实习实训教学计划,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的实习实训工作管理制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5、实习实训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认真做好学生技能训练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使学生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7、积极巡回,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指导教师无论何种原因,不得中途离开实习实训室。
8、及时规范的填写有关实习实训登记表,特别是仪器设备有故障必须如实详细记录在实验室使用登记表上,以便管理员维修。
9、每次实习实训结束前,应督促学生及时清点好各自的仪器、仪表、工具及做好实习实训场地的卫生,做好实习实训结束后的“五关”(关设备、关水、关电、关窗、关门)。
10、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程,爱护实习实训器材,坚持清洁制度,保持实训室整洁,培养学生养成文明安全生产的习惯。
11、认真听取其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学生们的意见,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技术和教学水平。
13、负责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的考核,并做到公正、准确、及时。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协助主管领导搞好教学指导人员、辅助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14、实习实训期间不得带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实习实训基地,更不得将实习实训室的备品带出或转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
15、如遇异常、紧急情况,应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妥善及时处理现场,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16、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应经常性地对专业设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能够认真的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实习实训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实习实训室内的管理工作和实习实训设备、器材、仪表等保管。
2、验收和检查实习实训设备的购置。并及时建帐入库。对一些重要的仪器设备应会同系分管实习实训主任进行认真地检查验收。
3、所有设备应按固定资产和消费材料分类建帐,分类保管,并经常进行清仓和查对。
4、重要的精密度较高的设备和仪器要按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和防潮措施;定期检查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及时向分管实习实训主任报告。如有损坏丢失现象应分析和找出原因,追究责任。
5、发放物品时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并主动做好废品和半废品的回收工作。
6、协同专业实习实训室管理人员认真检查设备和工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对需维修的要及时上报教务处安排维修。
7、按照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做好实验实习实训前的准备工作,并能协助教师指导学生。
8、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逐步熟悉和熟练使用仪表、设备和工具。
9、协助实习实训教师维持好实习实训场所内的教学秩序。出现实习、实训教学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填写好《实习实训事故调查报告》及时上报系、教务处和学校。
七、实习实训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1.实习实训教学事故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实习实训教学事故):
(1)在实习实训教学管理中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及有关法规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淫秽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2)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无故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醉酒后上课,造成不良影响。
(3)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不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或随意更改实验实训教学内容。
(4)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擅自取消教学大纲规定的实训内容,造成学生实训达不到相应要求。
(5)因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擅离职守、管理不严,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在实训操作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造成设备、器材受到严重损失。
(6)由于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违反设备操作规范,致使教学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及影响正常实训教学。
(7)教师对学生实习实训不认真考核,不批阅学生实习实训报告,随意给定实习实训成绩。
(8)由于实习实训室管理人员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善,造成仪器设备严重损坏,影响正常教学的正常进行。
(9)由于实习实训室管理人员和库房管理员迟到,不能及时开门和领发材料、工具,影响正常实训教学。
(10)无客观原因,未及时完成实训教学任务。
2. 实习实训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1)事故发生后,首先由分管实习实训主任和管理员填写《实习实训教学事故调查报告》。同时上教学系和教务处。
(2)教务处向教学系下发教学异常情况调查处理通知。
(3)教学系调查核实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教务处。
(4)系处理意见经教务处审查同意后,由教务处反馈到系,系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5)对于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情节较轻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6)情节较重者,取消学期评优、职称申报资格;
(7)情节特别严重者,调离实习实训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