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实习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索 引 号: | yishuijdgcxx/2022-0000042 | 主 题 词: | 教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临沂机电工程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3-04-1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实习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
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
实习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习实训室是实践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学生在进行实训时的人身安全和实训室内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提高对实训基地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实训过程安全,加强有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对实习实训室的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财物安全、网络安全等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之中。
2、 实习实训室管理员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要全面负责实习实训过程中安全工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 实习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实习实训室的日常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盗等的安全措施,管理员有权拒绝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进入实习实训室。
4、 进入实训室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及与实训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实训室,以免造成人员与设备的损害。实验实训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责任人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可使用。
5、 实习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习实训完毕离开实习实训室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火源、气源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6、 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责任人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
7、 设备使用者必须熟知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习实训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8、 要注意网络安全,严禁利用实习实训室计算机及网络发布、浏览、下载或传送违反国家安全和社会道德的反动、色情与暴力的信息内容。
9、 凡要安装电器设备或拉临时动力电源,必须事先经实习实训室同意,电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启动之前必须经实习实训室检查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
10、 实习实训室管理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将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实习实训室在开启状态必须有人在场或可以监控到该室的地方。
11、 应配备有足够、合格的灭火器材,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过期,必须及时更换。实习实训室管理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2、 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如:切断电源、组织人员疏散等)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13、 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