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国家免学费工作实施细则
索 引 号: | yishuijdgcxx/2022-0000048 | 主 题 词: | 教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临沂机电工程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1-08-31 | |
标 题: | 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国家免学费工作实施细则 |
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
国家免学费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全部免除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学费。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二、资助额度。
学生来学校上学不用交学费,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基本标准。免学费资金最终拨给学校,不发放到学生手中。
旅游服务类、财经商贸类、教育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800元;
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电工电子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体育健身类、文化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300元;
医药卫生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900元。
三、 资助流程
1、分专业免学费额度申请
每年9月15日前,学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提交分专业免学费额度申请,同级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提交的免学费额度进行审核。
2、免学费名单申请与审核
(1)在每学期初,学校应首先通过系统完成老生免学费信息维护,并在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结束后7日内,完成新生免学费信息维护工作。
(2)每月15日前,资助管理员根据学籍管理员在系统中维护的学籍数据,在全国资助系统中完成在籍在校学生的免学费学生名单录入提交,每月20日前完成校内免学费学生名单审核。
(3)每月25日前,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全国资助系统中对学校提交的免学费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免学费名单在全国资助系统中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每学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学籍等部门组织力量对学校上报系统免学费学生名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巡查。
四、档案管理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档案,将学生资助档案材料进行编号,按年度存档备查。
学校应存档的材料包括: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汇总表;
——省、市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校分专业收费标准文件复印件。
五、加强组织领导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在学生工作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免学费政策。
2、学校建立专门档案,将各类汇总表、受理结果、公示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建档管理保存备查。
3、学校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学生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