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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制度

索  引  号: yishuijdgcxx/2022-0000029 主  题  词: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临沂机电工程学校 发布日期: 2023-06-1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3-06-12
标       题: 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制度

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制度

1. 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学校监察对象(即从事管理的人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正确、全面的看问题,切忌先入为主、偏听偏信、以偏概全。

2. 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决定、规章制度情况及履行职责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依靠群众开展好监察工作。

3. 受理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为的控告、检举。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院内的规章制度,不徇私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

4. 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检举控告的接待、登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按照领导的指示精神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5.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泄漏案情。保护检举人和证人,不准将检举材料和证明交给被调查人。

6. 协助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和为政清廉的教育。

7. 完成校领导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清正廉洁,不准接收调查人及其亲友的财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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