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听证报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68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听证报告 |
《沂水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听证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沂水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临沂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要求,2023年6月2日,我局举行了《沂水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8日,在我县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发布听证会公告,公布了听证议题、听证会时间及地点、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以及其他事项等。
2022年6月2日,在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共遴选50名听证参加人,包括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和沂水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部分群众代表等。
听证主持人由我局副局长刘汝华担任,听证陈述人由我局用途管制科科长赵瑞茂担任,书记员由用途管制科科员张蕃担任。
三、听证会主要意见建议情况和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
听证陈述人对本轮地上附着物和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开展背景、调整依据、调整过程、调整草案进行了陈述。听证参加人未对该陈述提出意见建议。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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