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背景依据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3-000063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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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背景依据 |
沂水,因沂河过境得名,地处沂蒙山腹地,群崮环绕,一山六岭三分平;历史悠久,是已有1400多年的千年古县;是著名革命老区、沂蒙精神主要发祥地之一,“沂蒙红嫂”的故乡;产业极富活力特色,素有中国食品城、油顶城、布鞋城之称;荣获乡村振兴示范县、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生态示范县等多项荣誉称号。沂水在丰厚的山水人文底蕴下,肩负新时代使命,踏上谋求绿色发展之路。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战略,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现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县组织编制了《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对沂水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各类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活动的依据,是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一、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充分借力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全面融入鲁南经济圈,落实《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整体谋划沂水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
8.《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通知》(2019年8月);
9.《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10.《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6号);
11.《临沂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
12.《沂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年)》;
13.《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
14.《沂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5.国家、山东省、临沂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和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