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5年放射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5-000007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4-08 | |
标 题: | 沂水县2025年放射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
为进一步做好放射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职业卫生
(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方面
1.按照备案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现有人员、设备等条件是否符合备案的类别和项目,是否在备案的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开展工作;
2.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对于辖区内的机构重点查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对于辖区外的机构重点查看用人单位留存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4.主检医师及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指定主检医师或指定的主检医师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告知及信息报告情况;
6.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情况;
7.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用人单位方面
重点检查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职业病防治监测及质量控制实施情况的通报》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中结论为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复查的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
1.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情况;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情况;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情况;
5.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情况;
6.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7.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9.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及处置情况;
10.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转移(外包)情况;
11.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报告情况;
12.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情况。
(二)放射卫生
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情况。
1.《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情况;
2.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3.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设备放射防护检测、设备性能检测情况;
4.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5.放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
6.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和防护知识培训情况;
7.放射诊疗场所辐射危害警示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温馨提示及通风设施等情况;
8.放射卫生档案管理情况;
9.其他相关情况。
(三)其他
加强全县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宣传,持续开展“送法助企”活动,提高职业卫生宣传、放射卫生宣传报道率;各项监督覆盖率达100%;跟进处罚案件,及时结案;完成上级下发的专项任务,例如蓝盾等。
二、加强监督
1、继续对辖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全面摸底登记,继续开展分类监督,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
1)“三同时”情况:检查用人单位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2)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控制效果评及验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3)劳动者健康情况: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体检及结果告知、职业健康培训、防护用品发放等;
4)工作场所情况:检查用人单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离等情况
2、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3、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内容:
1、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系统。
2、立案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做好宣传
加强放射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积极开展放射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放射医疗机构、用人单位及人民群众的防治职业病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