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4年放射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4-000006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2024年放射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
为进一步做好放射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制订本计划:
一、提高认识
做好放射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及时发现做好防控。
二、加强监督
1、继续对辖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全面摸底登记,掌握各类公共场所详细信息,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
1)“三同时”情况:检查用人单位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2)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控制效果评及验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3)劳动者健康情况: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体检及结果告知、职业健康培训、防护用品发放等;
4)工作场所情况:检查用人单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离等情况
2、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3、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内容:
1、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系统。
2、立案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做好宣传
加强放射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积极开展放射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放射医疗机构、用人单位及人民群众的防治职业病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