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5年医政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5-000006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5-16 | |
标 题: | 沂水县2025年医政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
为加强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制定本检查计划。
一、检查范围与对象
检查范围:涵盖辖区内所有720家医疗卫生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检查对象: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服务行为、药品管理、医疗器械使用、医疗废物处理、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措施、依法执业情况等。
二、检查内容与重点
1. 医疗服务行为监管
检查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包括诊断、治疗、手术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程。
医疗技术应用的合规性,尤其是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是否经过审批。
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储存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过期、失效或不合格产品。
2. 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资质是否齐全、有效。
是否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非法行医等行为。
3. 传染病防治与卫生管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控制及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是否符合规定。
公共卫生区域的清洁与消毒是否到位。
4. 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机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病历书写、处方管理的规范性。
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四、检查组织与实施
1. 实施步骤
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明确检查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
现场检查过程中,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并收集相关证据。
检查结束后,及时整理检查报告,向被检查单位反馈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五、检查结果处理与整改
1. 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公开曝光。
2. 整改落实
督促被检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