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3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09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2023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
1、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和幼儿园)、集中式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摸底排查,掌握详细信息,建立分户档案,对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的单位信息及时更新上报。
2、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监督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学校生活饮用水检测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日供水千吨以下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水质检测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
3、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内监督单位的上报率要求达到100%。
4、完成国家下发的双随机任务。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考核标准
1、辖区内集中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建档率100%
2、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有现场笔录和监督意见书或者巡查记录
3、千吨以上供水企业每年进行2次水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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