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4-000006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
一、继续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全面摸底登记,掌握各类公共场所详细信息。
二、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继续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系统,确保平台单位监督率100%。重点监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继续开展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检查的同时对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100%。
四、及时完成国家双随机任务并上报。
五、执法的同时加强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综合管理水平。
七、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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