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09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
一是继续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全面摸底登记,掌握各类公共场所详细信息。二是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继续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系统,确保平台单位监督率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三是继续开展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检查的同时对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100%。四是根据县疫情防控分工,检查的同时做好理发店的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五是及时完成国家双随机任务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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