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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标题 关于村民捐款修路问题
留言时间 2020-10-27
姓名 谭**
信件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近期村内修路问题,修路的费用支出部门是否有统一文件要求?
2、对于村民捐款修路的具体捐款金额是否有要求?
3、是否只有村民捐款才能给修门口的路?否则就不给修?

以上,谢谢!!
回复内容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答复时间 2020-10-30
答复单位 沂水县高桥镇
回复内容

一、关于近期各村实施的户户通硬化路工程,沂水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沂水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补助标准为25元/平方米,其余不足部分由各村自行筹资解决。提倡根据“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发动群众捐款,或以自备物料、出工等形式积极参与。
二、因各村工程量不同,各村需筹集的修路资金也不同,捐款数额各村因地制宜、一事一议。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硬性要求。
三、部分村因为缺口较大,且部分村民不愿意捐款,因此村里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形成意见,个别村采取的办法是主动捐款的群众优先修路,其他道路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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